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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漫長的調查和聽證取證,斯蒂芬·李賭球案的最終判決結果日前公佈,據世臺聯官方聲明,“胖子李”被世界職業檯球和斯諾克聯合會判處禁賽12年並罰款4萬英鎊的處罰。據悉,4萬英鎊罰款是用來支付整個案件的調查費用,李的禁賽期從2012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2日止。
對於上述判罰結果,斯蒂芬·李仍享有上訴權利,因此他認爲自己將獲得申訴成功,“我絕對沒有做過那些事情,不然我不會還站在這裏。”李說,“這件事對我來說是一種嚴重的損害,我沒有做任何錯的事情,我是無辜的,隨後,我將發表一份公開聲明。”
華西都市報記者徐楊
標籤:斯蒂芬·李徐楊臺聯罰款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