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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張外龍召開媒體見面會的當天晚上,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也舉行了張外龍解約情況說明會。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盡管張外龍即將離青,但雙方之間關於究竟誰違約的界定以及後續的諸多事宜,還存在著一些分歧。
分歧之一,張外龍是否違反《教練員聘用合同》和《中能俱樂部教練員管理規定》。
對此,張外龍方面堅決否認,“在我擔任青島中能足球隊主教練期間,並不存在違反《教練員聘用合同》的情況。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關於對職業隊主教練張外龍職業隊工作情況的說明(十條)》中所述的問題並不屬實,且沒有證據支持。在我並沒有違約的情況下,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所做出暫停我的主教練工作的決定(8月6日)以及解除工作合同的通知(8月16日),均為對方單方面的違約行為。”
而中能俱樂部在說明會上主要提出了三點來證明張外龍違規,“第一,聯賽期間未向俱樂部請假私自返回韓國,置球隊訓練於不顧,嚴重違返俱樂部管理規定,給球隊及俱樂部帶來惡劣影響。第二,根據中超聯賽官方發布的各項技術統計顯示,球隊的體能及其他訓練存在嚴重問題,管理松散,導致球隊近八輪不勝。第三,在外援引進中嚴重違規,存在欺詐行為,在引援過程中擅自攜帶自己的兒子前往巴西參與引援,嚴重違背職業道德及體育精神,給俱樂部利益及聲譽造成重大損害等條款。”
分歧之二,中能俱樂部是否存在拖欠張外龍工資、獎金及違約金的情況。
張外龍在公開信中表示,“在8月6日突然接到暫停主教練工作的通知後,我幾次希望與中能俱樂部投資人進行溝通,但均未獲得回應。因為工作合同中還有未盡事宜,如部分工資、獎金以及違約金尚未發放的問題,所以我暫時沒有離開青島,而是本著好聚好散的原則,積極尋求妥善解決的辦法。”
而中能俱樂部對此的說明是,“目前俱樂部已經將張外龍、李尚恩工資及獎金全部結清,這種不負責的言論不僅誤導媒體,也給青島城市形象抹黑。”
分歧之三,張外龍是否有權繼續使用中能俱樂部提供的住房和車輛,是否存在俱樂部工作人員的“衝擊”。
張外龍認為,“合同遺留的問題並沒有隨著時間的推移得到解決,相反在此期間,我的日常生活受到了俱樂部相關工作人員的嚴重乾擾,住宅受到衝擊。對此,我感到非常遺憾,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中能俱樂部就此給出的回應是,“在與張外龍指導解除工作合同後,俱樂部以書面形式告知張外龍教練按時歸還俱樂部為其提供的住房和車輛等物品,並幫助其解決後續問題。但張外龍教練無故拒絕仍繼續使用車輛及住房,8月22日至9月1日之間,俱樂部曾4次前往張外龍住處進行協商,但其均不予配合。而且,俱樂部工作人員及房東是在提前報警且在警方陪同下進入房間對其進行勸離,但其在網絡上不負責任地發表‘有不明身份’‘強制進入’的言論,嚴重影響了我俱樂部聲譽,也有違自己教練員的形象。”
目前,雙方經過幾次三番的公開說明,也已經表明了各自的態度。至於仍然存在的分歧,則需要借助於國際足聯和律師來介入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