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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心的讀者可能會發現,全運會成績榜上,解放軍代表團共獲金、銀、銅牌45枚、38枚、37枚,而江蘇代表團共獲金、銀、銅牌45枚、35枚、37枚,軍旅的獎牌數明明比江蘇多,爲何與江蘇並列第5?這樣的“並列”有點讓人看不懂。
要看清獎牌榜,先得了解全運會的“雙計分制”。
按照國家體育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簡稱《總則》)規定,解放軍代表團選手獲得金牌,除了給解放軍代表團計算1枚金牌外,輸送該運動員的省區市代表團也將同時獲得1枚金牌,這就是“雙計分制”,目的是爲了鼓勵各地把高水平運動員輸送給解放軍隊。
《總則》中規定了解放軍代表團兩次計分排名辦法:
1、第一次排名:解放軍代表團與各代表團共同排名,決定解放軍代表團的名次,但不公佈。
2、第二次排名:將解放軍代表團兩次計分運動員所獲得的獎牌和分數分別計入運動員原輸送單位後,各代表團(不含解放軍)進行重新排名。
3、正式公佈各代表團第二次排名成績,但解放軍代表團按照第一次排名名次公佈,與相同名次的代表團名次並列。
全運會獎牌榜只以代表團所獲金牌數進行排序,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如金牌相同,獎牌多者名次列前;金牌和獎牌數都相同,總分高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則名次並列。
本報記者王濤
標籤:名次計分代表團獎牌數並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