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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沒有無懈可擊的規則,也不缺愛鑽空子的人。但如果規則實施所帶來的弊端,已遠遠超出其正面作用,對規則進行適當的修補絕對理所應當。
人才交流制度的本義,是希望某個項目上人才“產能”過剩的一方,能夠將富餘的人才輸送給相對貧乏的地區,以免造成人才不必要的浪費。只可惜日積月累之後,“貧富差距”不僅未能縮小,反倒養肥了一些“交流專業戶”,令財大氣粗的“交流專業隊”家底愈發殷實。東道主更是把“人才交流”,當作迅速在金牌榜上“致富”的快捷手段。
四川花遊姐妹文文婷婷是否蒙冤一事仍在持續發酵,但原本隸屬上海隊的黃雪辰、吳怡文,本屆全運會上卻身披遼寧隊戰袍,已成爲東道主實施人才交流併成功收穫金牌的典型案例。只是,遼寧隊並不能就此在花遊項目上人才輩出,黃吳二人在下屆全運會也不太可能再代表遼寧出戰。
典型的一錘子買賣,放在此前多屆全運會上亦不算新鮮。東道主在付出不菲的人民幣的同時,也將迎來獎牌榜的豐收,當事人則賺個盆盈鉢滿。不過,看上去“兩全其美”的合作,似乎很難再找到更多的收穫。
而如果黃吳二人的交流算是東道主的應景之作的話,籃球場上著名中鋒巴特爾的“交流”,或許更能看出問題的本質。
這位出生在內蒙古的籃球好手,此前曾3次代表北京隊出戰,上屆全運會爲東道主山東隊效力,本屆則不出意外地來到了遼寧隊。至於大巴從上述五屆全運會中到底得了多少“交流費”,或許只有他本人知道,但動轍上百萬元的費用卻幾乎是業內人人皆知的“祕密”。
對於東道主來說,花在人才交流上的人民幣,跟辦一次賽會的花費相比,確實不算大錢。但作爲提倡“節儉辦賽”的東道主,可以節約的開銷其實不僅體現在吃喝或者開閉幕式上,這種不管是對基礎還是對省隊均無實質性作用的一次性“人才交流”,同樣可以省掉。畢竟花的都是納稅人的錢,用在社區裏,可以建一些健身設施,用在青少年培養上,則能夠爲中國體育的未來添磚加瓦,哪怕像麪粉一樣撒到校園裏,好歹還能給熱愛運動的孩子添點必備的器材。
更何況,此類一次性“人才交流”,並非東道主的專利,那些富裕省份對“窮人家”人才庫的過度挖掘,在獎牌榜上的體現一屆更比一屆強。問題是,此類“開採”的效果,甚至讓一些地方放棄自主培養轉而專攻“挖牆角”。放在中國體育整盤棋上來看,無非是左口袋放進右口袋。同時,其滋生的負作用亦讓“貓兒膩”成爲全運會的一景,且屢禁不止。
儘管職業聯賽已在中國體育佔據一席之地,但舉國體制的根基仍決定了中國精英體育是由納銳人供養。既然如此,地方體育局又憑什麼以人才交流的名義變相揮霍納稅人的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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