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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2016年巴西奧運會的全新項目,昨天的女子七人制橄欖球決賽獲得了央視一套的“垂青”。然而,全國億萬觀衆看到的卻是醜陋一幕。
這是一場沒有贏家的比賽。辛苦訓練了4年的北京隊員,被教練剝奪了繼續比賽的權利,她們當然是不折不扣的輸家。北京隊的消極比賽,也讓山東隊的奪冠少了一份完美,多了一絲遺憾。
當賽場爆發這幕醜劇時,全運會成了最大的輸家。體育運動應該傳遞公正、公平和公開的陽光理念,運動員應該用健康的形象感染年輕人。體現中國體育最高水準的全運會,應該帶給我們一種榮耀、一種自信。但在這一瞬間,中國體育蒙羞了。
相比橄欖球,足球領域的爭議判罰更多,也更著名。1986年墨西哥世界盃,馬拉多納的“上帝之手”引發爭議,但吃虧的英格蘭隊並未選擇退賽;2002年韓日世界盃,托蒂吃到非常冤枉的紅牌後,也沒有選擇罷賽;2006年德國世界盃,格羅索假摔騙點球,澳大利亞隊也沒有憤而離開。
體育比賽向來判罰爭議很多,但不罷賽、不消極比賽是最起碼的道德標準和職業守則。就算有冤屈,也應該通過正常途徑申訴,在法律制度和行業準則內依法規行事,而不是通過不理性的手段過激維權。
動輒就以“裁判不公”爲由而罷賽、消極比賽,場上豈不亂成一鍋粥?那是一種野蠻體育,既爲規則所不允,更爲道德所不齒,理應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