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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局,總參軍訓和兵種部體育訓練局、總政宣傳部文化體育局,行業體協聯絡組:
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將於2013年8—9月在遼寧省舉行。在此期間,將舉行2009年至2012年度全國羣衆體育先進表彰活動(以下簡稱“活動”)。這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羣衆體育事業的高度重視,也是對各地、各行業、各單位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和推行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成果以及構建“大羣體”工作格局成效的一次全面檢閱,具有重要的導向性和激勵作用。
本次表彰活動,將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中央關於勤儉辦全運的有關指示精神,堅持面向基層、突出一線的原則,務求使活動隆重、務實、高效、勤儉。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動時間:
2013年8月31日至9月1日(8月30日報到,9月2日離會)。
二、出席人員: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組成一個12人的代表團,其中青少年體育方面的代表3人;
(二)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組成一個8人的代表團,其中青少年體育方面的代表2人;
(三)解放軍組成一個12人的代表團;
(四)行業體協組成一個4人的代表團;
(五)各代表團代表必須是2009至2012年度全國羣衆體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代表,每個代表團指定1人爲聯絡員,負責本代表團在本屆全運會期間表彰活動的各項事宜。
三、活動內容:
(一)接受黨和國家領導人接見;
(二)出席表彰大會;
(三)觀摩本屆全運會開幕式;
(四)參觀遼寧省全民健身設施。
四、活動經費:
(一)羣先代表差旅費自理,活動期間食宿、交通等費用,由十二屆全運會組委會負擔。
(二)羣先代表提前或滯後離會,所有費用自理。
五、活動要求:
(一)請各有關單位對此次活動予以高度重視,按文件要求切實做好組團工作。
(二)請認真填報《十二屆全運會羣先代表專用證件彙總表》、《十二屆全運會羣先代表專用證件登記表》(見附件),於8月6日前分別報至國家體育總局羣體司和十二屆全運會組委會羣體工作部。爲便於統計,請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十二屆全運會組委會羣體工作部。
(三)請與會代表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電子照片(背景白色、像素320*240、分辨率300dpi、無邊框),發送至十二屆全運會組委會羣體工作部。照片要求頭部佔照片尺寸的2/3,無斑點、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大小100-300KB,JPG格式。照片文件名爲:姓名-出生日期,姓名與出生日期之間的符號爲減號(-)。如:張某某-19780808.jpg。
六、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國家體育總局羣體司
地址:北京市崇文區體育館路2號
郵編:100763
聯繫人:楊敏
電話:(010)87182708
傳真:(010)67111156
電子信箱:13911982698@139.com
十二屆全運會組委會羣體工作部
地址:瀋陽市東陵區渾南四路8號
郵編:110179
聯繫人:陳宇
電話:024-23206015
傳真:024-23932471
電子信箱:23932471@163.com
(來源:體育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