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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趙楊通訊員/穗檢宣)昨天,廣州市檢察院通報了塑化劑事件引發後,在我國大陸地區立案的第一起塑化劑案件。去年11月,有舉報稱酒鬼酒中含有塑化劑的事件,第一次將塑化劑問題拋向公衆視野,隨後白酒股大跌。商人陳某明在廣州市美益香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益公司”)涉嫌在研製的香精中添加塑化劑一案也正好發生在此背景下。
2011年6月,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該省企業生產的運動飲料、果蔬汁飲料進行專項抽查時,在“美益公司”生產的TMF-5800番石榴香精中檢出鄰苯二甲酸二乙酯(DEP)。同月8日,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將上述情況通報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經查,2001年7月2日至2011年3月31日,陳某明在廣州市美益香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益公司”)任技術部經理,全面負責公司技術部的相關工作。2008年,其在爲公司進行產品研發過程中,經仿配,研發出每配製TMF-5800番石榴香精1000kg要添加鄰苯二甲酸二乙酯(DEP)(俗稱塑化劑)900000mg的香精配方。隨後“美益公司”按該香精配方生產TMF-5800番石榴香精並銷往福建、廣西、雲南、廣東茂名和湛江、泰國、緬甸等地。經審計,2009年8月至2011年6月,“美益公司”共銷售TMF-5800番石榴香精6896kg,銷售金額爲人民幣598913.91元。該案於2012年3月7日由廣州市蘿崗區檢察院移送法院起訴,同年10月22日陳某明被判決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免於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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