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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焦點
昨天,NBA理事會召開會議投票決定:補償俄克拉荷馬城雷霆1500萬美元,以補償凱文·杜蘭特因歷史原因給該隊帶來的薪金壓力。
事緣與2011年NBA新勞資協議的簽訂有關。2010年7月,杜蘭特與雷霆提前簽了一份頂薪續約合同。按照當時的勞資條款,杜蘭特的起薪是工資帽的25%,於是雷霆與杜蘭特簽下一份爲期五年、價值7400萬美元的合同。但2011年NBA停擺後,聯盟引入新的勞資協議,其中包含著名的“羅斯條款”,規定如果一名球員在新秀時期(新秀合同範圍內,前四年)能至少兩次進入聯盟最佳陣容,或者至少兩次獲得全明星先發,或者至少獲得一次常規賽MVP,那麼他的下一份合同起薪就從工資帽的25%升到30%。新勞資協議生效後,杜蘭特的經紀人據理力爭,指出杜蘭特已經兩次入選年度最佳陣容。聯盟經過審覈,最終承認杜蘭特符合“羅斯條款”,應該獲得超級薪金。因此,杜蘭特的合同自動升值爲8900萬美元,比原合同高出1500萬美元。
聯盟表態後雷霆也立即提出申訴,畢竟該隊在簽約時沒想過要給杜蘭特這麼高的薪水,於是此事成了NBA的一個歷史遺留問題。經過聯盟與雷霆反覆交涉,聯盟最終同意補給雷霆1500萬美元。記者樑勁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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