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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只是想切磋武藝,沒想到卻造成同行韓某急性重型閉合性顱腦外傷死亡。
今日(14日)上午,懷柔法院通報,跆拳道教練金某因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2012年8月27日,金某與被害人韓某及其他同事在北京某跆拳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組織下到懷柔遊玩,併入住一農家院。
28日13時許,在喝了五六瓶啤酒後,身爲跆拳道教練的金某和同事韓某一時興起,決定在農家院門口的水泥地上比試比試身手。
沒想到過程中卻發生意外,金某過失造成韓某頭部受傷。
28日15時許,金某與其他同事將韓某送至北京市安貞醫院進行救治。
8月30日,韓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屍檢,韓某系減速損傷致重度顱腦損傷導致死亡。
事發後,被告人金某的家屬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人民幣25萬元。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金某過失致人死亡,情節較輕,鑑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自願認罪、悔罪,態度較好,系初犯,且積極賠償被害人部分親屬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部分親屬的諒解。
法院最終決定對金某依法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