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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奧運冠軍孫甜甜“被成爲”鄭州某住宅小區的業主,照片和簽名還登上了地產商的廣告宣傳頁。爲此,孫甜甜以肖像權被侵犯爲由,將該地產商告上法庭,訴請對方登報道歉並賠償損失105萬元。
昨日,孫甜甜告訴記者,2012年9月,多名朋友詢問她是否在鄭州“××鉑鑽”小區買了房。“因爲我沒有在這買過房子,當時就感覺很詫異,詢問大家在哪兒知道的。”孫甜甜說,通過調查,她瞭解到有人是在路邊收到的廣告傳單上看到的。
“廣告宣傳彩頁上,不僅有我的照片,還有我的簽名。”孫甜甜說,意識到自己可能被侵權,就到該房地產小區的售樓中心查看情況。“在售樓中心門外的馬路上,幾個售樓部的人員正在拿着整沓的印有我照片和簽名的廣告圖片向路邊的行人發放。”
隨後,孫甜甜找到小區開發商河南某置業有限公司及銷售代理河南恆輝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要求停止侵權。兩公司承認有過錯,但並未處理此事。
昨日,孫甜甜的代理律師劉莉說,孫甜甜是原國家隊網球隊員,曾獲得奧運會冠軍,有較高的知名度。兩家公司以盈利爲目的,在沒徵得孫甜甜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其肖像,並作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涉嫌嚴重侵權。爲此,孫甜甜將兩家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並且在河南省級報紙上進行公開賠禮道歉;依法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萬元,精神撫慰金5萬元。
目前,金水區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其人
孫甜甜
孫甜甜,原中國國家隊網球隊員,曾多次摘得網球世界冠軍。孫甜甜1989年起在河南省業餘體校練習網球,2003年孫甜甜開始與湖北選手李婷配對,在雅典奧運會上奪得女雙金牌,爲中國網球取得歷史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