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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著名足球評論員陶偉去世不滿一年,其身後遺產便引發家庭糾紛。陶偉的父母將兒媳和1歲多的孫子訴至法院,要求繼承分割慧忠北里一套價值300萬元的房產、存款及其他遺產。
今天上午,朝陽法院表示,已正式受理此案。
陶父、陶母稱,陶偉與妻子宋女士於2011年8月登記結婚,2012年3月生育一子。同年8月,陶偉猝死。
在處理後事期間,收取的撫慰款物由陶偉的兩個姐姐整理,後全部轉交宋女士,款項共計42萬餘元。處理陶偉後事,先後花了8.6萬餘元,另外還有墓地及塑像等費用共62萬元。
之後,宋女士提出將陶偉遺產全部過戶到其兒子名下,才允許老人探視孫子。此要求遭到陶偉父母拒絕,宋女士便帶孩子離開了陶偉生前的居所。
據悉,陶偉父母在起訴書中列舉了其多項財產,包括陶偉生前曾向其姐姐借款購買的一套房屋;陶偉作爲央視及騰訊足球評論員的報酬;陶偉名下的兩輛汽車、銀行存款及理財產品;還有其生前購買的各類名錶等。
陶偉父母還稱,陶偉去世後,宋女士用夫妻共同財產在張家口買了兩套房產。
陶偉父母認爲,宋女士要求將陶偉的遺產全部過戶給孫子,侵害了他們的合法權益,故訴至法院,請求分割陶偉遺產。據悉,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上午追訪
據此前公開報道,陶偉突然離世,未留下相關遺囑,而其父母、子女以及妻子作爲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均享有繼承陶偉生前財產的權利。
對此北京市博聖律師事務所律師白小勇認爲,“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陶偉的財產,往往屬於家庭共同財產,實踐中,應先分出一半給配偶另一半作爲陶偉的財產進行分割。”
白小勇認爲,由於宋女士與陶偉2011年8月份才登記結婚。至陶偉離世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陶偉的收入和其購置的財產,應屬夫妻共同財產,而結婚前的財產應屬陶偉個人財產。
“也就是說,應先將陶偉和宋女士這兩年的共同財產分出一部分給宋女士,剩餘的財產再按法定繼承順序分割。”白小勇說。
陶偉
北京人,上世紀80年代效力於北京足球隊,曾入選國家青年隊,後赴塔希提島踢球。
1994年職業聯賽開始後,他正式轉會四川全興隊,後於1996年在全興退役。陶偉因長期擔任央視足球解說嘉賓而爲球迷熟知。
1999年,陶偉與著名演員呂麗萍結婚,後兩人於2001年離婚。
2012年8月27日上午8時49分,陶偉被發現在位於濟南二環東路的倪氏海泰大酒店房間內死亡。經警方現場勘查、調查走訪,最終確定系猝死。(記者王曉飛)
標籤:陶偉白小勇財產離世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