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網北京4月19日體育專電(記者汪涌)中國足協19日公佈了對北京國安隊後衛周挺追加處罰的決定,周挺因在與上海申鑫隊比賽中的犯規動作,被追加成停賽4場、罰款2萬元。對此,國內足球對這起事件的解讀不一。但除了北京當地媒體,外地不少媒體認爲此舉“不冤”。
4月14日,中超聯賽第5輪國安主場與申鑫的比賽的第83分鐘,對方球員在角旗區倒地後,周挺繼續踢位於倒地狀態的對方球員腹部的球,當時吃到黃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決定追加處罰的理由是周挺當時的行爲已經超出“對球”的目的,對對方隊員造成危險,屬於暴力行爲,造成不良影響。
國安俱樂部高層則認爲不應當被追加處罰。作爲一名球員,在裁判沒有吹哨的情況下,當然會繼續爭搶球權,因爲比賽仍然在繼續。周挺當時的動作過大,裁判也給了黃牌。應當說這場比賽的裁判執法水平值得商榷,出現了多次錯漏判和反判。
當事人周挺自述自己當時“踢的是球,沒有惡意傷人”,“裁判就在身邊,我要是直接踢對方,裁判能不把我罰下嗎?裁判沒響哨我肯定要繼續踢啊!”
原國安球員南方認爲當值主裁漏判了周挺的犯規,換位思考就容易理解了,假如被踢這一球的是自己的話會怎麼樣想?“周挺當時的表現對他自己、對球隊都不利,我們的球員千萬別在場上有過激的表現。”
資深裁判專家崔寶印認爲當值主裁判遲鈍,當時就應當是一張紅牌。
34歲的周挺曾先後效力過大連、深圳、雲南等多支甲A和中超球隊,作風勇猛,其職業生涯中曾吃過幾十張紅、黃牌。不過2006年轉會北京國安後,隨着年齡的增大和經驗的豐富、成熟,近年來其場上因惡意犯規而吃牌現象日漸減少,還是國安2009年首奪中超冠軍的功臣之一。
對於周挺是否應當被追加處罰,北京媒體普遍認爲不應當。上海媒體則認爲周挺當時場上的動作惡意犯規,應當被追加處罰。如果說北京、上海兩地媒體傾向性明顯的話,京滬之外各地不少媒體則認爲,給周挺的“這一暴力行爲追加處罰,不冤”。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