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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花欠薪,三大外援拒絕上場,但是球隊卻四輪不敗!足協追繳百萬罰款,這筆錢究竟該誰來繳?近期這些球場內外的對比引發了更多人羣的關注,得出的是兩種不同的結論。瞭解內情的人知道是現在申花的境況是因爲其他老股東無爲所致,讓球隊陷入可能消亡的境地。但是不知道內情的人則認爲是申花老闆朱駿對俱樂部經營不善,導致這一系列的事情發生,那麼真實的原因是什麼呢,這裏詳細的公正的敘述這個事件的前因後果。
來自球迷的疑問:“有些人不支持(申花)是因爲不瞭解情況,就好比我爸他一直以爲朱駿已經把申花全買下來了,但又經營不好,可這是事實嗎?”這樣的問題代表了很多人羣,乃至很多看了多年球的老球迷也並不知道真實的問題所在,那是因爲朱駿一直以來對申花的投入以及出鏡率導致的結果,也是因爲其他股東也沒爲申花做更多的事情,纔會讓很多人認爲申花就是朱駿一個人的。
事實上申花是多家股東合夥的球隊,早前就有簽署一些關於俱樂部的相關內容,其中有相應需要爲球隊做的事情,但是幾年來這些老股東們完全沒有履行簽署的條款,這點就很讓人詫和不解。爲什麼他們會無視這些曾經的約定呢?那是因爲沒有相關機構對這類事情加以監督,大連實德也同樣有這樣的問題,如果繼續助長這樣的情況下去,會影響的將是更多俱樂部的命運。
如果說申花過去股東們的無爲導致了現在的困境,那麼在現今申花陷入更大的困境的時候,是不是應該站出來和申花一起度過難關,出於責任心也應該做好每個人分內的事情。足協對申花的罰款100萬一直在催促中,並且已經超過時間,球員和教練們在欠薪的情況下依舊在堅持工作和比賽,這是關乎申花存在和消亡的關鍵點,急需要老股東們真的從無視中醒來,也需要支持和關注申花的人們辨明是非。
或許很多人覺得申花老股東們無爲是指投入多少的問題,其實這裏所指的無爲是指他們沒有按合併前約定的內容來執行,並不是朱駿和申花有更多強加給老股東們的責任和負擔,而是做人起碼的尊重和執行曾經自己簽署的文件而已。
此外關於足協給予申花的100萬罰款,接受罰款的是申花俱樂部,但是足協處罰事情發生在申花合併前,申花合併這是在事情發生之後的07年2月,所以這筆錢其實該由增資擴股前,申花的幾家國有股東來承擔的,這一點是合情合理的。現在的申花可以承擔合併後的一切問題,包括欠薪問題,但是卻不應該替合併前的事情負責。所以那些指責申花老闆朱駿不交罰款的人們,應該知道這筆罰款爲什麼遲遲不能上繳的原因。
足協罰款的這筆錢從法律上說必須由俱樂部承擔,但是因爲目前的申花是非盈利的主體,所有的資金來源都是股東的投入,於情於理都不該讓新股東方的朱駿或聯城來爲此買單。何況曾經的幾家國有股東方是因爲有違規行爲而被取消曾經的冠軍頭銜,並且處於100萬罰款的,現在要目前的經營者承擔過去股東們的責任和違規的罰款,法律上也沒有這樣的條款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