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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晚從申花方面獲悉,于濤雖已代表申鑫上場比賽,但他與申花的合同糾紛並沒有就此終結;根據雙方簽下的合同,申花肯定會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向于濤索賠,索賠金額將達到800萬元。
3月5日上午,中國足協對於濤轉會事件進行了仲裁,申花也派代表和律師出席。不過,一名申花高層昨晚透露,截止到目前,俱樂部沒有收到關於此次仲裁的任何書面結果,“我們也是從媒體上知道,于濤最後獲得了參賽證。”對此,申花方面強調,雖然足協認可了于濤的參賽資格,但申花和于濤之間並沒有就此了結。
據悉,申花和于濤除了在足協備案的合同,還有另外一份合同,“足協的合同是出於保護球員的目的,所以申花也需要另外一份合同,來保護自己的利益。”據悉,與在足協備案合同一樣,雙方的另一份合同中也有優先續約權條款;不同的是,另一份合同中標註了不執行優先續約權的違約細則,其中違約金達800萬元。
“你不按合同辦事,毀約後和另外一家公司簽約了,這就是違約了。”申花俱樂部方面表示,肯定會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向于濤索賠。“俱樂部手頭上有德羅巴的官司,還有老股東的股權問題要先處理,但于濤的事情肯定會通過法律途徑討個說法。”申花高層強調。
(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