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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協副主席於洪臣6日表示,足協已收到徐弘的申訴書,但目前尚無相關結論。
另據足協消息人士透露,如果該申訴被足協仲裁委員會受理,依據相關程序,結論有可能在兩週後得出。該人士透露,仲裁委員會將先根據申訴本身是否合理等因素來決定是否受理這一申訴,只有在受理後才能進行下一步的討論和研究,直至給出結論。
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2月18日對原四川冠城隊主教練徐弘進行了處罰,認爲他“爲謀取不正當比賽成績,給予他人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縱比賽,嚴重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因此對其作出禁止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五年的處罰。
處罰作出後,本已受聘擔任大連阿爾濱主教練的徐弘不能繼續履職,隨即作出辭職決定。
徐弘於2月27日遞交了申訴書,稱“中國足協對自己的處罰決定存在嚴重錯誤、認定事實不清、適用規範錯誤;處罰超出兩年時效年限;自己並非貪污腐敗的適用主體……”足協紀委會有關負責人迴應稱,“對徐弘的處罰依據的是司法機關認定的事實;貪污腐敗不受時效限制;對徐弘的處罰在《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的規定範疇內”。(記者公兵、鄭道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