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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週前,中國足協正式對反賭掃黑風暴中的涉案人員進行了處罰。在罰單中,當時出任大連阿爾濱主教練徐弘受到了5年禁足的處罰。而在接到處罰後,徐弘便向本報表示過,在適當的時機和具備了相關法律條件後,他將會對中國足協的處罰討一個說法。據記者瞭解,2月27日,徐弘正式向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進行申訴,請求撤銷對自己的禁賽處罰。徐弘的申訴也是在被處罰的衆多俱樂部和個人中,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提出申訴的。
在申訴書中,徐弘表示了對中國足協處罰的不理解,尤其是在程序中存在嚴重錯誤。更令徐弘憤怒的是,自己從未拿過1分錢、也未送過1分錢,不知中國足協爲何要處罰自己。徐弘表示,“強烈申請足球紀律委員會在認真查清事實、正確適用規範的基礎上,撤銷中國足協對我的處罰,還我公正。”
徐弘表示當時只是執行任務
“2003年9月,國力俱樂部總經理王珀主動給我打電話,提出在9月21日冠城對國力的那場比賽輸球,作爲冠城俱樂部的管理人員,我只是上傳下達,報告給俱樂部上層,然後俱樂部上層讓我通知王珀。隨後的金錢問題,我既無權決定,也沒有傳遞。我只是履行教練職責,佈置球員認真打好主場比賽。”——徐弘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那麼,徐弘到底是因爲什麼比賽被中國足協認爲有“謀取不正當比賽成績”的行爲呢?雖然中國足協沒有公佈,但徐弘在自己的申訴書之中給予了詳細說明。徐弘表示,中國足協所指的比賽就是2003年四川冠城主場與陝西國力隊的比賽,在2010年公安機關曾經向自己調查取證,自己已將事件的過程全部說明清楚:
2003年9月,國力俱樂部總經理王珀主動給徐弘打電話提出國力準備在9月21日冠城對國力的那場比賽輸球,因爲當時王珀準備拿主教練卡洛斯開刀。在得到王珀的想法之後,徐弘將此事報告給俱樂部上級領導,俱樂部領導後來讓自己通知王珀,至於背後的金錢問題自己既無權決定又沒有傳遞,自己只是執行了主教練的職責,佈置球員打好自己的主場比賽。
徐弘在接受採訪時曾經表示過,冠城當時的實力在國力之上,而且那場球又是冠城的主場,贏球並不是非常困難,因此沒有必要爲謀求不正當比賽成績去主動聯繫王珀。更關鍵的是,在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國力董事長李志民的判決中認定,李志民在兩場假球(申花2:0國力,冠城5:1國力)中共得250萬,其中200萬由申花俱樂部所得,另外50萬則是來自冠城,對此徐弘質疑:同樣是國力主動輸球,而且申花又是一支實力更強的球隊,爲何國力向冠城要的錢比向申花要的少很多?就因爲是國力主動聯繫、主動要求放水。
實際上,徐弘在給中國足協的申訴書中強調的最核心的內容是他至今不知道中國足協處罰的依據從何而來?
徐弘申訴刺激中國足協
“足協你們放着魯能這樣的有確鑿違規的不去嚴肅處理,拿一個沒有認定犯罪的徐弘撒歡不是欺負人嗎?支持徐弘通過法律以求清白,即便以後幹不了足球這檔自己喜歡的工作。”——球迷閃亮工體·大麥
很顯然,徐弘的申訴是經過了深思熟慮之後才決定的。他的申訴書也是充分徵詢了律師意見。這份申訴書讓中國足協面臨巨大挑戰,同時也是對中國足協新掌門人張劍的一次考驗。而張劍是號稱最懂法律的官員:北大法律系畢業,空降足協前曾任國家體育總局政策法規司司長。
仲裁委員會一般不會更改紀律委員會的處罰決定,足協成立以來58年的歷史上唯一一次更改是2010年孫繼海違紀被禁賽三場,時任中國足協掌門人韋迪強行給未達仲裁標準的孫繼海召開仲裁會,最後竟取消了處罰,遭到外界的一致批評。
現在仲裁委員會逐漸改變了自己的管理方法,更多的是藉助社會化的手段,構建更爲規範的工作、管理模式。本屆仲裁委員會11名委員沒有一人來自足協,3位是法律理論方面的專家、5位是職業律師,另外3位退休人士,包括原足協幹部郎效農、王有民以及原北京市體委主任萬進慶。“法律界人士的參與可以在最大限度上提升仲裁的公正性和獨立性,而幾名體育界資深人士的到來也將有利於加強仲裁的專業性。”
對於申訴一事,紀律委員會副主任徐家力表示“紀律委員會對相關俱樂部和個人做出了處罰,是在多次開會、謹慎研究做出的決定。如果俱樂部或者個人對於處罰有不同意見提出申訴,然後根據程序申請仲裁,然後再由仲裁委員會做出決定。”
(於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