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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林世寧報道:3月2日晚,曾因網傳要在廣州製造血案而被刑拘的湖南汝城男子曹再發,在取保候審期間攜妻女重返廣州。他表示,自己1月來廣州時根本沒有想過要製造血案,此次重返廣州是希望借媒體還原事實真相。
今年1月14日上午11時33分,網友@粵事情報站發佈微博稱,湖南汝城縣人曹再發因不滿家鄉拆遷問題,於1月12日抵穗,揚言要在廣州幼兒園和中山大學制造血案(詳見本報1月15日相關報道)。此信息被廣泛轉發,曾引發不少學生、家長的擔憂。1月14日晚,曹再發投案自首,後被湖南汝城警方帶走,以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爲由拘留。
2月21日,曹再發被取保候審。3月2日,曹再發與妻子、女兒一行三人駕車行至韶關,改乘火車來到廣州。三人的行李非常簡單,並沒有在廣州長住的打算。曹再發表示,自己清楚廣州人會恨他,“如果不是有冤屈,廣州我來都不敢來了”,此行除了借媒體還原事實真相,他還要與律師會面,打算繼續請廣東安國律師事務所的張小偉律師做自己的代理人。
在約見羊城晚報記者時,曹再發表示,“來廣州製造血案”是去年6月時對當地官員說的氣話,自己1月來廣州時僅是爲了向一名拿了自己3萬元、又不辦事的記者討錢,沒有再提過犯案。他說:“我自己也有小孩,怎麼會去發佈那種信息來搞死自己呢?”
曹再發也承認自己近年來一直在上訪,主要是爲了舉報村幹部貪污,以及反映徵地補償款過低的問題。2009年當地政府便與曹再發協商徵地,最初開出的補償款僅爲16.1萬元,曹再發不同意,他與村幹部的矛盾也因此而起,其間他掌握了部分村幹部貪污的證據,“我向當地政府舉報,也沒人管,只能四處上訪。”
曹再發表示,有關征地補償款,補多少錢無所謂。“能給我地我自己再蓋房子都行,可是現在他們卻說沒有地可以給我。我們那邊城裏最高的房價是每平方米1.5萬元,就算按照一半的價格每平方米7000元算下來,他們至少也要補償我200多萬元。”
3月2日深夜,湖南汝城縣公安局專門負責此案的胡警官證實了曹再發被取保候審的事實。他表示,曹再發不管以後如何定罪,最後他還是要解決徵地補償的問題,因此給他取保候審請律師。但胡警官還表示,曹再發此次來廣州沒有向警方彙報。而根據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