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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大年初九,年過了一大半,不少人意猶未盡。幾乎毫無徵兆,中國足協在其官方網站公佈了足協紀委會對足球腐敗涉案單位、個人的處罰。消息一出立即成爲熱議焦點,有人擊節叫好,也有人感嘆處罰不夠給力。但無論如何,2009年掀起的中國足壇反腐掃黑風暴總算告一段落——南勇、楊一民、謝亞龍等曾經的足協大員不僅獲刑,也被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12傢俱樂部遭受扣分、罰款的懲罰,上海申花還被“沒收”了末代甲A的冠軍獎盃……然而,換個角度,足壇反腐掃黑纔剛剛開始。
申花冠軍被奪,大贏家當屬魯能
坊間人士認爲,對俱樂部的處罰力度過輕,無涉案球隊降級難以服衆
在足管中心副主任於洪臣親自“邀請”下,申花、泰達和延邊相關負責人2月18日趕到北京,當天下午3點,足協召開了反腐案涉案俱樂部處罰會議。與傳言一致,最終對涉案球隊的處理方案是“罰分罰款不降級”——泰達與申花在各被罰款100萬元、扣6分後,得以順利留在中超,不過申花在末代甲A的冠軍頭銜也被剝奪;延邊則因當年對陣廣藥時故意輸球,被罰款50萬和扣3分。值得一提的是,同樣涉案的魯能則因賄賂被罰款100萬元,但未被扣分。坊間輿論認爲,此次處罰力度過輕,沒有涉案球隊降級難以服衆,而魯能則成了“最大贏家”。
談到此次處罰,足協紀律委員會主任王小平介紹道:“主要依據兩點,一個是尊重司法機關認定的事實和法律,二是綜合考量行爲發生時的歷史環境及中國足球未來發展的現實。”據悉,其實早在韋迪時代,涉案俱樂部的處理決定就已出爐,基本原則就是“罰分、罰款、不降級”——罰分分爲三個等級:3分、6分和9分;罰款則分爲100萬元和50萬元。可以說,最終的處罰完全印證了這一傳言。
2003年,末代甲A申花對國際之前,足協官員張建強找到裁判陸俊,希望其對申花給予關照。申花最終獲勝,張、陸二人各得35萬元。也是那個賽季,泰達通過中間人給國際球員申思、江津、李明、祁宏各200萬元,要求他們放水,最終泰達取勝成功保級。這兩場假球讓末代甲A毫無說服力,而此次處罰也明確指出,申花必須退回當賽季比賽獎項,也就是說,末代甲A的冠軍將不再屬於他們。
不過由於申花主體已變更,有消息說現任投資人朱駿對處罰並不服氣。18日晚,本報聯繫到申花董事周軍,他表示:“我們不清楚處罰的最終依據是什麼,都是過去的事,我們真不清楚……”而對於朱駿是否會有所動作,周軍表示:“目前還沒有提起申訴,但從負分開始新賽季,還是有影響的。”不過,一位上海市足協官員認爲,處罰前已與俱樂部有過溝通,一切並不意外。另一支被扣分的球隊延邊也表示了異議,他們認爲,延邊是個窮隊,處分過多很可能降級。
[第一人稱]於洪臣:不降級就該慶幸了
正月初五,於洪臣從北京趕到廣州看望了中國女足,隨後在正月初六趕回北京,並在正月初八分別親自致電上海、天津和延邊等幾家涉案俱樂部的負責人及當地足協官員。2月18日,在召開處罰會議前,申花、泰達和延邊三傢俱樂部代表還分別與於洪臣進行了溝通。而談到處罰結果,於洪臣表示,“處罰是依照國際足聯的相關規定,以及國際足壇的一些已有案例,不降級就不錯了。”
終身禁足,他們已與足球無關
南勇、楊一民、謝亞龍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徐弘卸任阿爾濱主帥
除了俱樂部,此次涉案的個人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由於觸犯《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63條(賄賂)或第70條(不正當交易)的條款,58人遭遇了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或五年內禁止從事足球活動的處罰。其中,被終身“禁足”的便包含一些曾不可一世的名字:南勇、謝亞龍、楊一民……
作爲曾經的足協巨頭,南勇、謝亞龍和楊一民都曾是決定中國足球命運的人物,而如今,即使出獄,他們也與足球沒有分毫關係。對於楊一民和南勇這樣的足球專業人士來說,這個處罰的確意味着太多,也的確讓人感到一絲悲涼。而在這份終身“禁足”的33人名單中,還包含一大批曾叱吒風雲的足球人:原中國足協官員張建強、蔚少輝、李冬生,原裁判陸俊、周偉新、黃俊杰、萬大雪,原中超公司總經理呂鋒,原福特寶公司總經理邵文忠,原球員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原西藏惠通俱樂部王珀,等等。
而在被“禁足”五年的處罰名單中,也有不少熟悉的名字,其中名頭最大的當屬樓世芳和徐弘。中國足協的處罰公告稱:根據有關司法機關認定的事實,原四川冠城俱樂部及其官員徐弘爲謀取不正當比賽成績,給予他人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縱比賽,嚴重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如此一來,徐弘已不可能繼續擔任阿爾濱隊主帥,據悉,俱樂部總經理李明已在2月18日傍晚緊急趕往韓國,代理主帥一職。
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33人)
楊一民、張建強、南勇、謝亞龍、蔚少輝、李冬生、黃俊杰、陸俊、周偉新、萬大雪、邵文忠、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呂鋒、王珀、左文清、王守業、沈劉曦、高琿、範廣鳴、冷波、吳曉東、楊旭、胡明華、金光洙、杜允琪、杜斌、樑明、高峯、李丹、李志民
5年內禁止從事足球活動(25人)
楊峯、張祖建、丁哲、高健、陳宏、謝彬、陳志農、陳琦、譚旭、劉紅偉、陳亮、孫曉鵾、姚幼明、張揚、許宏濤、尤可爲、慕軍、樓世芳、眭建華、王學智、徐弘、許曉敏、張義峯、章健、郭峯
受罰俱樂部(12家)
天津泰達:扣6分、罰款100萬、退回比賽獎項上海申花:扣6分、罰款100萬、退回比賽獎項吉林延邊:扣3分、罰款50萬、退回比賽獎項瀋陽華晨金客:退回俱樂部比賽獎項廣州鬆日:退回俱樂部比賽獎項山西路虎:退回俱樂部比賽獎項
陝西國力:退回俱樂部比賽獎項四川冠城:退回俱樂部比賽獎項山東魯能:罰款100萬元長春亞泰:罰款50萬元江蘇舜天:罰款50萬元河南建業:罰款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