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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月18日,中國足協公佈反賭案處罰結果,原中國足協副主席,足管中心主任南勇、謝亞龍,原中國足協副主席楊一民,原國足領隊蔚少輝;原中國足協官員張建強、李冬生、邵文忠,範廣鳴;原國際級裁判陸俊、黃俊杰、周偉新、萬大雪;原中國國家隊球員申思、祁宏、江津、小李明等33人終身禁止參加足球活動處罰。
在足協的處罰名單中,個人處罰分爲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和五年內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兩個層級,其中謝亞龍、南勇、楊一民等原中國足協高官被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受到該處罰的共33人,還包括原中國足協官員張建強、蔚少輝、李冬生、範廣鳴等,原裁判陸俊、周偉新、黃俊杰、萬大雪等,原中超公司總經理呂鋒,原福特寶公司總經理邵文忠,原球員申思、祁宏、江津、李明等,以及原青島海利豐俱樂部總裁杜允琪、隊長杜斌、隊員樑明,原西藏惠通俱樂部王珀,原陝西國力俱樂部李志民,原青島海利豐俱樂部王守業、左文清,原青島中能俱樂部冷波,原廣藥俱樂部吳曉東、楊旭,原綠城足球俱樂部沈劉曦、胡明華,原無錫中邦俱樂部高峯、李丹,原延邊俱樂部高琿、金光洙他們觸犯了《準則及辦法》第63條(賄賂)或第70條(不正當交易)的條款。
被禁止5年內從事足球運動的有25人,其中15人違反了《準則及辦法》第63條(賄賂),10人違反了第70條(不正當交易),前者包括原泰達俱樂部張義峯、原上海申花俱樂部眭建華、郭峯,原中超公司官員楊峯、張祖建,原重慶足協祕書長高健,原重慶力帆俱樂部總經理陳宏,原瀋陽華晨俱樂部章健、許曉敏,原廣藥俱樂部謝彬、陳志農,原青島海利豐俱樂部劉紅偉,原成都謝菲聯俱樂部許宏濤、尤可爲,原西藏惠通俱樂部丁哲;後者包括原上海申花俱樂部總經理樓世芳、原廣州鬆日俱樂部王學智、慕軍、原無錫中邦球員陳琦、譚旭、陳亮、姚幼明、孫曉鵾、張揚,原四川冠城俱樂部主教練徐弘,這意味着已受聘擔任大連阿爾濱主教練的徐弘將不能履職。
中國足壇反賭案處罰一覽表:
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33人):
楊一民原中國足協副主席
張建強原中國足協裁委會主任
南勇 原中國足協副主席
謝亞龍原中國足協副主席
蔚少輝原中國男足領隊
李冬生原中國足協裁委會主任
黃俊杰原國際級裁判
陸俊 原國際級裁判
周偉新原國際級裁判
萬大雪原國際級裁判
邵文忠原福特寶公司總經理
申思 上海中遠俱樂部球員、前國腳
祁宏 上海中遠俱樂部球員、前國腳
江津 上海中遠俱樂部球員、前國腳
李明 上海中遠俱樂部球員、前國腳
呂鋒 原中超公司總經理
王珀 西藏惠通陸華俱樂部總經理
左文清青島海利豐俱樂部教練
王守業青島海利豐俱樂部領隊
沈劉曦 原浙江綠城俱樂部球員
高琿 原延邊俱樂部主教練
範廣鳴 原中國足協官員
冷波 原青島中能俱樂部球員
吳曉東 廣州醫藥俱樂部工作人員
楊旭 廣州醫藥俱樂部工作人員
胡明華 原浙江綠城俱樂部球員
金光洙 原延邊俱樂部助理教練
杜允琪 青島海利豐俱樂部老闆
杜斌 青島海利豐俱樂部球員
樑明 青島海利豐俱樂部球員
高峯 無錫中邦俱樂部球員
李丹 無錫中邦俱樂部球員
李志民 陝西國力俱樂部總經理
5年內禁止從事足球活動(25人)
丁哲 西藏惠通陸華俱樂部工作人員(編者注:足協罰單出現錯誤,原罰單中丁哲被終身禁足,實際爲禁足5年)
楊峯 中超公司工作人員
張祖建中超公司工作人員
高健 原重慶足協工作人員
陳宏 原重慶力帆俱樂部工作人員
謝彬 廣州醫藥俱樂部工作人員
陳志農廣州醫藥俱樂部工作人員
陳琦 無錫中邦俱樂部球員
譚旭 無錫中邦俱樂部球員
劉紅偉 青島海利豐俱樂部
陳亮 無錫中邦俱樂部球員
孫曉鵾 無錫中邦俱樂部球員
姚幼明 無錫中邦俱樂部球員
張揚 無錫中邦俱樂部球員
許宏濤 原成都謝菲聯俱樂部總經理
尤可爲 成都謝菲聯俱樂部工作人員
慕軍 廣州鬆日隊守門員
樓世芳 原上海花申足球俱樂部總經理
眭建華 原上海花申足球俱樂部工作人員
王學智 原廣州鬆日足球俱樂部總經理
徐弘 四川冠城足球俱樂部主教練
許曉敏 瀋陽華晨金客俱樂部工作人員
張義峯 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總經理
章健 瀋陽華晨金客俱樂部總經理
郭峯 北京奧林斯普經貿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受罰俱樂部(12家):
天津泰達扣6分罰款100萬元退回比賽獎項
上海申花扣6分罰款100萬退回比賽獎項
吉林延邊扣3分罰款50萬退回比賽獎項
瀋陽華晨金客退回俱樂部比賽獎項
廣州鬆日退回俱樂部比賽獎項
山西路虎退回俱樂部比賽獎項
陝西國力退回俱樂部比賽獎項
四川冠城退回俱樂部比賽獎項
山東魯能罰款100萬元
長春亞泰罰款50萬元
江蘇舜天罰款50萬元
河南建業罰款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