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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外,上海申花、天津泰達、延邊隊這3支涉假球隊擬受到扣除聯賽積分的處罰,2013賽季可能會揹着-3分至-9分參加職業聯賽,-6分是其中的衆數。反覆被提及的山東魯能讓特別工作小組很頭疼,不排除山東魯能和其他涉案俱樂部都被免於處罰的可能。
大約一個月之前,韋迪讓中國足協副主席林曉華牽頭工作小組,會同紀律委員會具體研究涉案俱樂部的相關處罰。按照紀律委員會最初的意見,所有涉案俱樂部都將受到“罰款+扣分”的處罰,甚至會把打假球的俱樂部直接降級。涉案但未被法律處罰的行賄人員,也將受到“禁止從事足球活動”的處罰。
此意見在中國足協以及紀律委員會內部引起較大反響,多數人認爲,如果按照這樣的處罰思路,中國足球的元氣可能會再次大傷,長時間內難以恢復,建議本着“穩定至上”的原則,儘量把處罰範圍縮小。隨後,相關人員圍繞處罰方案問題又進行了多輪磋商甚至激辯,最終達成共識:只有涉假或者操縱比賽形成結果的涉案俱樂部被“罰款+扣分”,其他沒有被查實形成結果的涉案俱樂部可免於處罰。
中國足協特別工作小組和紀律委員會對於涉案十幾家中超、中甲俱樂部進行了具體的歸類,中超的上海申花、天津泰達以及中甲延邊這3傢俱樂部屬於操縱比賽和打假球。2003年末代甲A期間,當時任職足協競賽部官員的張建強在賽前接受了上海申花方面送上的70萬元行賄款,並且利用私人關係與本場比賽的執法主裁陸俊取得了聯繫,將意圖轉達給了陸俊,陸俊答應了張建強的指示,在本場比賽中偏袒上海申花,暗中做出了一些不利於申花對手的判罰,申花隊最終戰勝上海國際取得了末代甲A的冠軍。
陸俊曾4次供述:2003年10月份,甲A上海申花與上海國際的比賽前,張健強找到行爲人陸俊,希望其對申花給予關照,並轉達申花事後會給予好處的意圖,陸俊表示同意。該場比賽,上海申花取得比賽勝利後,張健強給陸俊打電話,在張健強的辦公室給了其35萬元,張健強還和陸俊說自己留了一半,他倆各得35萬元。與張健強供述相互映照。
同樣是在末代甲A期間,天津泰達俱樂部通過中間人給上海國際的球員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小)各200萬元共800萬元,要求他們在比賽中放水,最終天津泰達取得勝利,順利保級。這場比賽是天津泰達俱樂部買通球員打假球,屬於典型的假球比賽。
至於中甲的延邊,則是在2006年6月3日中甲聯賽第11輪,廣藥隊客場對陣吉林延邊隊。賽前,時任廣藥俱樂部常務副董事長的陳志農決定並授意吳曉東操作此事。吳曉東聯繫未果,通過楊旭聯繫他人找到另一被告人、時任延邊隊主教練高暉以及時任延邊隊助理教練金光洙,雙方商定以60萬元的價格操縱比賽結果。賽前,楊旭在徵得陳志農同意後,在延吉市“哈娜茶社”將60萬元賄款交予金光洙。比賽中,高暉指使金光洙安排相關主力球員消極比賽,致使廣藥隊以3比2贏得比賽。賽後,高暉分得3萬元,金光洙分得2萬元,其餘贓款分予球員、教練、其他俱樂部成員及作爲球隊費用支出。
上述3支隊伍操縱比賽和打假球的證據確鑿,決定被扣除-6分左右的聯賽積分,同時加以50萬元左右的罰款。處罰方案不再考慮球隊變更投資人以及甲A與中超是兩個不同聯賽的問題,而是由隊伍沿襲者揹負扣除積分的處罰。
另外,上海申花在2003年獲得的甲A聯賽冠軍榮譽將被收回,並且會取消上海申花當年的聯賽成績。至於後面引起的連鎖反應,中國足協同樣不會把問題複雜化,不會考慮誰遞補冠軍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