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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昨天,在歐足聯最新召開的會議上,歐足聯委員會確認2020年歐洲盃決賽圈的比賽將由13個國家的13個城市舉辦。
在昨天會議中,歐足聯主席普拉蒂尼再次提出了歐洲盃歐洲化的概念,主要內容如下:首先,比賽將分成13個地方進行,其中12個地方各負責3場小組賽+1場淘汰賽(16強或者8強),其中一個城市負責最後的兩場半決賽和最後的決賽。其次,每個國家最多允許一個舉辦城市,每個國家在決賽圈中只會使用一個球場,半決賽和決賽的場館都相同。第三,每個足協可以提出1~2個申辦城市,一個負責競爭普通比賽(小組賽+早期淘汰賽),另一個競爭半決賽和決賽的舉辦權。
同時歐足聯還宣佈了一個很重要的變革,所有舉辦隊不能直接晉級決賽圈,東道主也須參加資格賽的比賽。2014年9月14日將宣佈所有的主辦城市。
(周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