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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中午,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蔡振華出現在中國足協,聽取特別工作小組關於如何處罰涉案俱樂部以及人員的彙報。不出意外,所有服刑的都將被“終生禁足”,相關涉案俱樂部將受到“罰款+罰分”的處罰,最高罰分可能不會超過9分。
23日上午,中國足協高層以及特別工作組前往總局,向包括蔡振華在內的領導彙報關於如何處罰涉案俱樂部以及涉案人員的情況。因情況紛繁複雜,彙報過程比較繁瑣。到午餐時間,還有一些情況沒有彙報。中午12點35分左右,蔡振華突然出現在中國足協的7樓。少數官員看到,以爲下午將宣佈新任足管中心主任的任命。實際蔡振華午休時間到足協現場辦公,繼續聽取報告。不到一個小時後,蔡振華返回總局,參加下午2點召開的總局系統內部大會。
蔡振華並沒有就如何處罰提出具體意見,指示中國足協按照原則和程序處理好此事。國家體育總局領導層對處罰非常關注,但是除了給出“大局爲重,不破壞中國足球恢復期”的大原則之外,不會插手具體方案。中國足協特別工作小組以及紀律委員會出臺相關具體方案之後,報中國足協主席會審議,然後上報總局備案。
蔡振華等總局領導沒有具體要求,不等於中國足協沒有具體的處罰想法。中國足球分爲三個階段:恢復期、發展期、提高期。目前,中國足球正處於反賭掃黑風暴之後的“恢復期”,最爲脆弱,處罰不能有致命衝擊。因此,依照《紀律處罰》關於腐敗條款的規定,涉案俱樂部將被罰分,而不會被降級。
根據涉案俱樂部以及人員的具體情況,分爲三部分:1、有具體行賄等腐敗行爲的;2、已經在監獄服刑的;3、卷宗上出現了行賄人員的名字,但是司法部門沒有處理的。其中,最爲簡單的是已經被判刑的。足協內部達成共識:已經服刑的肯定會被終生禁足。刑滿釋放之後也沒有機會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例如,楊一民曾經希望今後爲中國足球做些技術方面的工作,終生禁足之後,不可能再完成這樣的心願。
比較棘手的是對涉案俱樂部和其他沒有受到法律制裁的涉案人員的處罰。外界呼籲對涉案俱樂部降級,但是,涉案俱樂部的情況都與原廣藥以及成都謝菲聯不同,不會被降級。死罪已免,活罪難饒,“罰款+罰分”成爲最好的處罰方式。罰分會借鑑意大利處理電話門的處理情況,但是不會做出罰5場扣15分的嚴厲處罰,上限難以超過9分,甚至最高罰分在扣6分左右。具體情況,需要紀律委員會仔細斟酌。
除了服刑的以及涉案俱樂部之外,還有幾十名業內從業人士,他們都在相關重要的崗位上,是中國足球的專業人才。如果對他們全部終生禁足,或者禁止從事幾年的足球活動,那麼整個中國足球的基層工作可能就會面臨癱瘓,甚至也會出現本土教練無人可用的境地。因此,如何處理這些人員,將真正考驗新上任的中國足協掌門人張劍的智慧,也會左右中國基層足球工作的命運。有多年研究中國足球的社會人士就此向中國足協建議:法律並沒有追究相關涉案人員的責任,中國足協應該尊重司法部門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