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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1月10日,中國籃協公布了對CBA[微博]第20輪八一主場對青島比賽的處罰。其中三位當值裁判一共被禁賽20場,青島隊被罰款10萬,麥蒂則被罰款一萬,停賽一場。此外,青島隊領隊和八一主場也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
籃協這樣描述昨晚事情的經過:“在當晚的比賽中進行至第四節1分09秒時,八一隊進攻24秒違例,但裁判員未鳴哨判罰。為此,青島隊領隊到記錄臺無禮指責並腳踢技術代表桌簽,少數觀眾向場內投擲了雜物。隨後,青島隊對裁判組商議的結果不服,球隊多數人員返回休息室。技術代表立即要求青島隊返回並繼續比賽。9分鍾後比賽纔得以恢復。比賽結束後,青島隊外籍球員麥蒂又在個人微博上評論、侮辱裁判員,經網絡及媒體轉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在第二天中國籃協對當晚的情況作出處罰——
一、八一隊24秒違例在先,裁判員和技術代表均未及時做出正確判罰及糾正。根據《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處罰規定》(以下簡稱《處罰規定》)第五十二條(二)之規定,給予三位裁判員內部通報批評,對負有主要責任的主裁判吳敏華給予停賽10輪的處罰,對負有次要責任的第一副裁賀京周第二副裁韓栩分別給予停賽5輪的處罰;根據《處罰規定》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給予技術代表黃黎停止聯賽工作5輪的處罰。
二、青島隊不聽勸阻,造成比賽延誤超過五分鍾,按照《處罰規定》第八十三條(一)之規定,給予核減青島雙星俱樂部聯賽[微博]經費10萬元人民幣處罰;
三、青島隊領隊姜世偉不滿判罰、到記錄臺滋事,根據《處罰規定》第三十二條(三)之規定,對其給予通報批評、停賽5場的處罰,核減俱樂部聯賽經費3萬元人民幣;
四、青島隊外籍球員麥蒂[微博],無視聯賽規定,在微博上侮辱裁判員,根據《處罰規定》第十二條(六)之規定,對其給予通報批評、停賽1場、核減俱樂部聯賽經費1萬元人民幣的處罰;
五、浙江寧波賽區,少數觀眾向場內投擲雜物,安保工作處置不當,根據《處罰規定》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給予寧波賽區和八一富邦[微博]籃球俱樂部嚴重警告、核減俱樂部聯賽經費2萬元人民幣的處罰。
常規賽已經過半,比賽緊張激烈,社會關注度高。我們在進一步加強裁判員管理的同時,希望各賽區、俱樂部一起努力,做好聯賽各方面工作,保證聯賽平穩順利。各俱樂部一定要加強對運動隊教育和管理,樹立主人翁意識,維護聯賽健康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