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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深圳市審計局在其官網發佈《關於深圳大運會財務收支及場館建設項目審計結果公告》,公告指出,深圳市審計局自2008年1月至2012年9月,對深圳第26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財務收支及場館建設等情況進行了全過程跟蹤審計。截至2012年9月30日,爲舉辦大運會投入的資金共計139.96億元。資金來源包括深圳市及所轄各區財政110.65億元,大運會執行局組織的市場開發、門票銷售及捐贈等收入12.17億元,企業資金投入17.14億元。
該審計公告稱,大運會139.96億元的資金投入主要爲三大塊,分別是大運會運行與保障支出44.90億元,場館建設支出75.20億元,配套項目支出19.86億元。而大運會收入合計12.17億元,其中市場開發收入11.29億元,門票銷售收入0.58億元,參賽費等其他收入0.23億元,捐助物資折價收入0.07億元。
公告中表示,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主要有五方面。(一)部分項目未嚴格按照預算執行;(二)部分項目未按規定實行集中採購,自行採購程序不規範;(三)個別物資使用率較低,個別贊助資源配置不合理;(四)部分項目建設管理不善,造成投資增加;(五)部分工程結算不實,偏差率超過5%。
不過審計公告仍給深圳大運會的舉辦給出了正面評價,認爲大運會“大力推進場館建設,完善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向世界展示深圳經濟和社會建設的成果,提升了深圳的國際影響力;弘揚特區精神,倡導綠色出行,爲深圳城市和社會管理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來源:武漢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