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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濤能否“自由”轉會申鑫?轉會是否違約?目前尚無定論,但從於濤對申花送交中國足協備案合同內容不清楚,及申花有關“與於濤簽有一份附加協議”可以發現“陰陽合同”的影子。中國足協負責法務工作的相關人士昨天表示,協會雖然在行業范圍內僅承認“備案合同”,但附加協議是否合法,協會無從認定。對於可能由此引發的勞資糾紛,中國足協除了進一步要求運動員提交證明外,並不能左右糾紛結果。
-行業規定難斷“附加協議”合法性
20日中午,申鑫俱樂部單方宣布與於濤簽約3年。隨後,申花俱樂部通過媒體宣布,於濤轉會違約,並要為此繳納500萬至1000萬元的違約金。是於濤自由轉會有理?還是他如老東家所言違約?目前尚無明確答案。
協會仲裁委員會一位法務專家指出,“從行業范疇講,協會僅承認送交到協會備案的球員工作合同,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認定球員與俱樂部之間其他附加協議是否合法,即便這份協議未予備案。因此對於‘陰陽合同’,我們雖然極力遏制,但並沒有明確罰則予以對應。”
另一位參與足協法務工作的律師指出,“如果球員是在意識清晰、自願情況下簽的附加協議,那麼法律會對合同內容予以保護。”
-沒有球員舉報備案合同造假
申鑫俱樂部曾透露,於濤此前對申花送交到中國足協的勞資合同內容並不清楚。那麼合同是不是由球員本人簽訂?中國足協有關人士表示,“我們在收取球員備案合同時,既向球員強調簽約的嚴肅性,同時也要求俱樂部必須本著實事求是、負責的態度送交真實合同。而此前,也並沒有球員找到我們舉報備案合同造假。”這位人士表示,“為了進一步規范球員合同,切實維護其利益,我們下一步將考慮采取一些新措施,加強合同真偽辨析。例如,在俱樂部送交合同後,我們將向球員發函,來確認備案合同是否由他們本人簽訂。”
-經紀人制度難推行
在談到於濤的個案時,幾位足協法務專家不約而同提到,“為什麼球員只有自身利益受到威脅時,纔會站出來說話,而不能在當初簽約時理性抉擇?”對此,部分熟諳國內職業聯賽環境的圈內人士指出,相比於規范的歐洲轉會市場,目前我國球員在老板強勢管理下,大多較為弱勢,絕大多數球員對俱樂部提出的霸王條款逆來順受。但是當下崗危機出現時,球員纔下決心跟老板放手一搏。一位足協人士指出,“協會曾經期望通過完善經紀人制度,幫助球員維護權益,但目前國內球員收入水平參差不齊,如果一名球員月薪只有幾千元,那麼他寧可選擇忍耐,也不願意僱用經紀人。這一制度推行起來很難。”說到解決問題的出路,這位人士表示,“一方面,中國足協需要不斷完善制度,打擊‘陰陽合同’;另一方面,球員也應該懂得用法律自我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