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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媒體業巨頭時代華納(Time Warner Inc.)14日向紐約南區聯邦法院遞交一份答辯,稱桑蘭對該公司的三項指控都是“濫訴”,要求法官撤案。
10月5日,桑蘭向美國聯邦法院遞交訴狀,指控時代華納對她犯有三宗“罪”。這三項指控爲:違約(Breachof Contract)、反言(Promissory Estoppel,有人譯爲“食言”)和信賴損害(Undertaking and Reliance)。針對每一項指控,桑蘭都要求不低於75000美元的賠償。
時代華納律師認爲,桑蘭的指控是“濫訴”,請求法官撤案。時代華納對桑蘭的指控逐一做出了反駁。此外,時代華納還指出,桑蘭的三項指控都嚴重超越了起訴時限,不應得到法庭的審理。
時代華納律師指出,桑蘭自己提供的證據顯示,早在1999年6月她就對《文匯報》講要起訴時代華納。這正好表明桑蘭至少在13年前就已經明白時代華納對她的態度。現在,十多年過去了,6年的起訴時限早已被超過,而起訴時限是不容跨越的法律障礙。
桑蘭曾經是中國體操隊隊員。1998年,她在紐約參加友好運動會時摔成癱瘓。當時,她正在做跳馬的賽前熱身練習。時代華納及其所屬的多家機構是友好運動會的贊助者和組織者。桑蘭認爲,她癱瘓之後,時代華納給予了她一些資助,但是這些資助不足以讓她“保障未來”。
除了時代華納之外,桑蘭在同一訴狀中還將劉國生、謝曉虹、莫虎和30個對桑蘭案發表評論的網民也列爲被告。
劉國生和謝曉虹是美籍華人。桑蘭受傷後曾經住在他們的家裏養傷。莫虎也是美籍華人,是劉、謝的律師。桑蘭曾經對劉、謝以“恩人”相稱。劉國生、謝曉虹和莫虎將在未來數天內對桑蘭的指控做出答辯。(記者李大玖)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