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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林爲足協盃賽場上的一張紅牌付出了20萬元的代價。昨日,廣州恆大開出重磅罰單,“給予郜林全隊通報批評並扣罰人民幣20萬元的處罰。”
足協盃決賽首回合的比賽中,郜林因爲對裁判的判罰不滿,連續吃到兩張黃牌變紅牌後被罰出場。郜林在賽後也對自己的行爲進行了解釋,“百思不得其解的第一張黃牌得到一個非官方但是比較明確的解釋:判我假摔,所以黃牌……當時雙方隊員都默認主隊犯規,只有主裁判是‘充滿智慧’的呵呵!第二張黃牌確實是自己的問題,過於和他爭執,因爲我實在不明白判罰的道理。但我保證沒說髒話!”
對於郜林在賽場上不理智的行爲,前往現場督戰的恆大隊老闆許家印在看臺上就大爲發火,昨日返回廣州與教練組進行溝通後立馬開出了重磅罰單。“2011年8月12日客場對陣遼寧宏運的比賽中,郜林曾因不尊重裁判已被俱樂部通報批評並處以10萬元罰款,今年又在足協盃決賽客場對陣貴州人和的比賽中未能按照球隊管理規定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因在場上不尊重裁判得到黃牌,導致累計兩張黃牌被罰下場。根據教練組意見,經公司研究決定:給予球員郜林全隊通報批評並扣罰獎金人民幣20萬元的處理,如有再犯,將予以加倍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