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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11月8日法新社消息,華沙法庭週三下令,前世界重量級拳王邁克爾-泰森需支付6萬8千美金作爲未能依約出席波蘭一場活動的賠償。
本週三,波蘭PAP通訊社通過報道表示,波蘭拳擊經紀人托馬斯-巴比朗斯基,向波蘭華沙法院對泰森提起訴訟,原因是巴比朗斯基去年曾邀請泰森2011年9月出席波蘭華沙舉辦的一場活動,並提前爲泰森預支1萬美金,但最終泰森卻未能依約出席。
巴比朗斯基表示,他曾想勸服泰森遵守合約卻被要求離開,而後來泰森的確曾到達過華沙,但卻是爲了宣傳一款能量飲料。事發後泰森的經紀人及妻子曾承諾彌補巴比朗斯基的損失,但在提出想法後沒了下文,致使巴比朗斯基最終採取了法律手段。
“根據法院的判處,泰森和他的經紀人必須在14日內支付我4萬8千美金作爲賠償。”巴比朗斯基稱,同時他還表示泰森需要一併支付2萬美元的訴訟費用總計共6萬8千美元,“我希望這件不愉快的事情最終能友好結束,現在我只想拿回我投資的錢。”芭比朗斯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