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孔卡經紀人在與恆大總經理結束會談後,確定孔卡的違約金爲1000萬美元,並非此前盛傳的2000萬美元,但恆大似乎仍無意放孔卡走人。
孔卡2011年7月加盟恆大時,簽下的是2.5+1的合同,在兩年半的合同到期後,恆大擁有和孔卡優先續約一年的權利。所以,至少在明年,恆大仍然擁有孔卡去留的絕對主動權。
記者獲悉,孔卡的合同雖然沒有專門的違約金條款,但如果他執意單方面毀約、以自由身走人的話,恆大將維護自身權益,向其索賠至少2000萬美元,並狀告國際足聯,孔卡還可能面臨全球停賽的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