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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11月2日,今天足協公佈對泰達球員杜震宇的處罰決定,足協認定他在與貴州的比賽中有推搡和指責辱罵裁判員的行爲,處罰杜震宇停賽7場,罰款3萬5。包括中超第30輪及預備隊比賽,2013年中超前5輪比賽。杜震宇與泰達的租借合同本賽季結束,這意味着他下賽季的5場停賽將在亞泰執行。
以下是足協處罰全文:
關於對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康師傅隊運動員
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2年10月27日,2012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29輪,貴州人和足球俱樂部隊與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康師傅隊的比賽在貴州省貴陽市奧體中心體育場進行。
根據裁判員、比賽監督的報告、比賽錄像和當事人陳述等,該場比賽進行到第91分鐘時,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康師傅隊35號隊員杜震宇在被裁判出示第二張黃牌後,未及時離開比賽場地,並對裁判員有推搡和指責辱罵行爲,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二條、第四十四條之規定,處罰如下:
一、停止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康師傅隊35號隊員杜震宇參加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比賽七場(2012年中超聯賽比賽第30輪、2012年中超聯賽預備隊比賽第30輪、2013年中超聯賽比賽前5輪);
二、罰款人民幣35,000元。
上述處罰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執行。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官員的教育管理,淨化賽場風氣,
自覺維護賽場秩序,杜絕發生各類違規違紀行爲,確保本年度比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王小平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