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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廣州恆大成爲中超歷史上第一支實現衛冕的球隊。但在創造輝煌的同時,他們也受到了來自外界的質疑:依靠七外援政策拿到的這個聯賽冠軍,能算是貨真價實嗎?
圍繞着廣州恆大所享受的這項政策,存在不少值得仔細玩味的內容。其實此類優惠政策並非第一次出現,早在2010年初,足協就曾出臺“亞冠球隊引援名額不受限制”的政策。只不過當時中超俱樂部的投資熱情遠不及現在,所以儘管足協希望以此舉鼓勵球隊積極征戰亞冠,但實際上,相關球隊卻普遍主動放棄了這項政策。
但兩年之後,當廣州恆大擁有雄厚財力卻受限於外援名額的限制時,重啓優惠政策就成爲了他們尋求的突破口。或許在其他球隊看來,這會形成不公平的結果,但是從廣州恆大的角度來看,希望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想法本身沒有錯。包括在提案過程中,他們也履行了相應的程序,最後以61票中獲得43票贊成的方式實現目的。
就程序而言,應該說並不存在嚴重的問題。而且正是從這次投票開始,人們意識到在職業聯賽理事會這一組織架構下的全新表決模式。以此爲開端,或許未來會在聯賽理事會內部產生更多具有合縱連橫性質的活動,從而形成一些有趣的局面。
可即便如此,表決結果仍然留下了一個巨大的爭議:就算讓亞冠球隊享受優惠政策,最後爲何只有恆大一家獲益?也就是說,此類涉及到整個賽季轉會政策的決議,本該在每個賽季開始前確定。如果在賽季中期表決,那麼應該也只能影響下一個賽季的制度,而不是從賽季中期開始執行。至於現在的局面,難免給人以“因人設事”的感覺,似乎所有冠冕堂皇的理由,都只是爲恆大一家在服務。
實際上,在整個亞洲足球的範圍內,經常出現這種臨時改變政策的情況。就好像直到上賽季中超聯賽結束之後,才傳來聯賽第三名必須參加亞冠附加賽的消息,最後導致遼足選擇了退賽。至於未來,還有一個重大懸念等待破解:針對反賭掃黑的處罰決定,是否會作用於本賽季的中超積分榜?倘若在聯賽結束之後,足協又出臺針對各隊扣除本賽季積分的處罰,而且影響到亞冠資格或者降級名額的歸屬,那麼屆時難免又會有“因人設事”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