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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0月25日電(記者劉陽趙宇飛帥纔)哈薩克斯坦的 奧運 冠軍祖爾菲婭又『變回』了中國的趙常玲。近日,有關趙常玲歸國辦理中國國籍、希望重新代表中國參賽的消息受到廣泛關注。趙常玲5年前是如何遠走他鄉代表哈薩克斯坦參賽,又如何在倫敦奧運會之後『突然』回國,能否如願繼續運動員生涯,新華社記者就此采訪相關人士,對5年內連續兩次更改國籍的趙常玲所引發的疑問進行了探究。
[系列之二:裡約向趙常玲敞開大門][系列之三:政策有待完善運動員應受到關懷]
祖爾菲婭於本月初回到了家鄉湖南,開始辦理第二代身份證,證件上的名字當然也恢復了以前的『趙常玲』。這個來自湖南永州的19歲女孩,曾經是湖南省 體育
局向哈薩克斯坦輸出的運動員,更改國籍後代表哈國參賽並且在倫敦奧運會上收獲女子 舉重 53公斤級冠軍。
如同當初祖爾菲婭原本是中國人的消息一樣,如今她『變回』趙常玲的新聞同樣引起了轟動。有人質疑中國為何當初將人纔『流失』到國外,也有人質疑趙常玲連續更改國籍的合法性。中國舉重協會副秘書長李浩表示,趙常玲被交流到國外是她所屬的湖南省體育局和哈薩克斯坦舉重協會簽訂的合同上所規定的,如今運動員回國也是因為合同到期按時回國。
李浩25日接受媒體采訪時說:『根據相關規定,運動員轉會到國外要由她所屬的運動協會或者地方體育局與相關外國運動協會簽約,然後由地方體育局將情況上報給單項運動協會。趙常玲出國前,湖南省體育局曾將這一情況上報給中國舉協,我們也曾仔細研究過。她代表哈薩克斯坦隊參賽以及如今回國都是完全符合規定的。』
國際舉重聯合會對於運動員更改國籍參賽也有相關規定,其中包括運動員代表新的協會參賽必須得到原屬協會的許可。
新華社記者看到了2007年湖南省體育局舉重運動管理中心(甲方)與哈薩克斯坦舉重協會(乙方)就趙常玲和姚美麗(即倫敦奧運會女舉63公斤級冠軍馬內紮)代表哈國參賽的合同。合同的起止時間為2007年9月20日至2012年9月15日。轉會目的為:『代表哈薩克斯坦參加國際賽事。』
合同中的另一關鍵部分則為兩人的『轉會費』,此前有人質疑為何趙常玲出國只是哈國單方面獲益,其實並非如此。合同中明確規定了運動員轉會費:『25000美金每人,共50000美金。如果運動員在2012年奧運會獲取金牌,增加50000美金每人,銀牌則4000美金每人;銅牌則30000美金每人,在奧運會結束後一個月內付清。』此外,合同中還規定了運動員在倫敦奧運會上代表哈薩克斯坦奪得獎牌的獎勵數額,例如金牌運動員將得到25萬美元、一套房子以及一輛車的獎勵。這與趙常玲歸國後透露的奧運金牌獎勵也基本相符。
李浩表示,按照國際奧委會規定,趙常玲代表哈薩克斯坦參賽必須擁有哈國國籍,因此她在辦理哈薩克斯坦國籍的同時也就失去了中國國籍,如今合同期滿回到中國,參加比賽的前提是恢復中國國籍。
國家體育總局人力資源開發中心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該中心主要負責向國外派出教練員,至於運動員,則由他們所屬的俱樂部與國外協會、俱樂部直接聯系。『運動員交流在 羽毛球
、 乒乓球 項目十分常見,他們的相關政策、轉會費規定也很完善。舉重是冷門項目,運動員交流非常少,這個運動員又成為奧運冠軍,所以必然引起轟動。』這位負責人說。
中國舉協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副主席表示,趙常玲當年在湖南訓練時成績平平,能夠被哈薩克斯坦隊培養為奧運冠軍,其實值得中國舉重人學習。他說:『中國舉重「霸主」地位不是一成不變,只有相互學習纔能不斷提高自身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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