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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商業開發,孫楊與游泳中心之間曾有過角力。
去年8月29日晚,孫楊在個人微博上爆料,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代言”,出席了游泳隊與某飲料的簽約儀式。孫楊母親還在媒體上炮轟游泳中心,稱游泳中心讓孫楊安心備戰奧運會,不要接任何廣告代言,結果中心卻在孫楊和家人都不知情的情況接了代言,而且一接就是好幾個。當時母子二人便表達了希望組建團隊的意願。
一年過去了,從游泳中心的表態來看,“楊之隊”成立在即,不過肯定不會像孫楊母子希望的那樣有專業經紀公司參與。業內人士認爲,掌控這個團隊必然是游泳中心,因爲現行體制下,在役運動員都不允許有自己的經紀團隊。
劉翔就是一個例子,“翔之隊”一直由田徑管理中心專人打理。廣告界的寵兒林丹、郭晶晶,甚至曾赴NBA打球的易建聯的商業代言,也必須通過相關運動管理中心的批准,並上繳一定比例的收入。
作爲經紀人團隊建設的代表,姚明和李娜的成功模式值得借鑑,但業內人士也表示,二人的模式不可複製。
姚明進入NBA後,花了較大代價才徹底實現“經濟獨立”。他曾在自傳中透露,以著名經紀人章明基爲首的“姚之隊”反覆與上海體育局談判,花了700萬美元才廢除相關合同。
李娜也是一樣。北京奧運會之後,中國女網對李娜、鄭潔、晏紫和彭帥放權單飛,讓幾位球員自建團隊,自負盈虧征戰網壇。目前李娜簽約世界頂級經紀公司IMG,該公司同時也簽了費德勒和莎拉波娃,不論是運動員形象包裝還是危機公關都十分專業。不過,中國網球隊的大膽在國內體壇也是“獨一份”。在目前國內體育項目發展市場化不成熟、體制內諸多規定的情況下,大多數運動員還是得接受“計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