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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協昨天做出對江蘇和塞爾維亞俱樂部衝突事件的處罰決定:江蘇隊通報批評,主教練邱大宗警告、通報批評,隨隊人員陸昀停賽一年,江蘇隊員王俊傑停賽10場。
本月11日,江蘇隊與塞爾維亞OKK俱樂部進行熱身賽。終場前3分28秒,江蘇隊13號隊員王俊傑十分不冷靜,首先推搡塞爾維亞OKK俱樂部6號隊員,對方立即還擊,從而引起場上雙方隊員及隨隊人員發生衝突。雖然經過裁判和雙方教練的及時制止,比賽很快恢復,但此次衝突還是造成了惡劣影響。
根據相關規定,籃協給予江蘇南鋼俱樂部通報批評;給予主教練邱大宗、領隊王繼華警告和通報批評;給予參與打架的江蘇隊隨隊人員陸昀停賽一年的處罰;給予隊員王俊傑停賽10場的處罰(停賽範圍爲同級別國際比賽或中國籃協主辦的比賽)。另外,停止塞爾維亞OKK俱樂部在中國境內的一切比賽。(記者潘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