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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爆出的“假金罐”事件一度鬧得沸沸揚揚,此後奧運冠軍莊曉巖將健力寶公司告上了法庭,昨天下午,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但並未當庭宣判。
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莊曉巖摘得女子柔道72公斤以上級金牌,賽後健力寶公司爲奧運冠軍頒發了價值爲4萬元的金罐。但在去年8月,莊曉巖聲稱發現金罐有裂紋,經鑑定內部材質爲純銀。隨後,莊泳、高敏等多名冠軍也表示要維護權益。11月健力寶公司發表聲明,向奧運冠軍們道歉。不過莊曉巖並不滿意,在與健力寶溝通無果後,遂將對方告上法庭。
莊曉巖代理律師楊富壯表示,健力寶的行爲違反了我國《民法通則》第四條、第七條以及《合同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捐贈屬於一種民事活動,如果贈與人在捐贈活動中違反了法律規定,不守信用,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楊富壯在接受採訪時說,“我們的訴求有兩點,一是對方更換純金金罐,二是賠禮道歉。”
昨天下午三點,三水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據瞭解,雙方都只派出代理律師出庭,約兩個小時庭審結束。楊富壯透露:“對方的說法就是一個無理狡辯,堅決否認曾經承諾發給這些奧運冠軍純金罐,並否認對外宣傳說過這個罐子價值4萬這樣的話。”
而在今天,與之相關的另一案件將在大連開庭,莊曉巖狀告某報,稱對方在沒有采訪自己的情況下報道“莊曉巖迫於壓力改口不告”,對她與健力寶的談判產生不良影響。由於兩起案件審理時間接近,莊曉巖只在大連出庭,“我對官司勝利充滿信心。”她說。
(徐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