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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花股權之爭實乃歷史遺留問題,在幾個月前與阿內爾卡、德羅巴和莫雷諾簽約時就已存在,也早就過了所謂3年之約,現在朱駿突然將這兩件風牛馬不相及的事捆綁在一起,揚言不在8月31日前解決股權轉讓問題就不支付德羅巴們工資,甚至不惜宣佈破產。朱老闆如此決絕,不僅直面幾大國有股東,甚至還有逼宮上海市政府的架勢,這究竟是病急亂投醫呢,還是純屬胡攪蠻纏?當然球迷最關心的是,他們鍾愛的“非洲劉德華”是否會被逼走,而申花這家中國最負盛名的老牌俱樂部又是否會就此壽終正寢?
德羅巴與申花俱樂部籤的是兩年正式合約,作爲一傢俱有受公司法保護及約束的法人企業,申花不管誰當家都必須履行對外簽署的一切合同,否則就要追究違約責任。朱駿乃申花現任控制人,在他簽下德羅巴的瞬間,即已同時承擔了一份法律責任,現在因其他股東不願按原先約定轉讓早該在兩年前就轉讓的股份,就揚言最多隻支付與其擁有的股份相等的費用,其言其行與無賴無異。
有一個細節值得注意,即目前關於股權之爭的全部信息都出自申花方面這一單向渠道,而沒有其他股東及相關政府管理部門的任何說辭。就是申花的聲音,也多來自所謂“某高管”、“某知情者”這類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的匿名者,而不見諸正式的新聞發佈會或“紅頭文件”,以此事的重大性和複雜性,這種方式至少可以說是很不嚴肅,也很缺乏底氣的。
鑑於朱駿及其夥伴不太良好的信用紀錄,我們有理由懷疑這類信息或全部或部分的真實性。比如“當時各方約定,只要朱駿3年裏投入1.5個億,就可以獲得總共70%以上的絕對控股權”之說就比較可疑,申花總資產估值4億人民幣,哪個股東有權力,敢冒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同意私人老闆只用1.5億就拿走70%股權?何況1.5億乃運營資金,且不談其還有種種有形和無形的回報,就性質而言也與股本金完全是兩回事。一般來說,要將營運資金轉化或抵作股本金,必須經過很複雜的制度設計和安排,也須得到工商管理部門的批准和登記,根本不可能用“約定”這類私相授受的方式轉讓。
其實即使存在這種約定,且其他股東也確實違約了,朱駿也應通過行政或法律途徑維權,不惜宣佈破產之舉,不僅對申花、對球迷不負責任,在法理上也很荒謬,作爲一個只有少數股權的經營者,朱駿能做的無非是宣佈自己不玩了而已。
稍瞭解一點申花股權結構的人士都知道,申花的所謂五大股東,都是以前“足球市長”拉郎配的產物,尤其是朱駿入主後,他們便對申花的一切事務不顧不問,朱駿以遠遠超出市場行情的高價聘請阿內爾卡、德羅巴的瘋狂舉動,又何曾徵求過他們的意見?誰都知道阿內爾卡、德羅巴的薪水主要出自兩款遊戲的營銷賬戶,與申花俱樂部沒有太大關係,現在卻要申花股東們來買單,這些國企當然不會買賬,甚至都懶得理你。
所以朱老闆,別鬧啦,更別打那塊價值千金的康橋基地地皮的主意了。你要博取眼球沒問題,但把德羅巴惹毛了後一走了之,還鬧出國際大笑話,球迷們可不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