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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項新興的體育項目,80年代中後期纔亮相國內賽場。它的比賽場地類似排球場,中間掛網(男子網高1.60米,女子網高1.50米),兩項團體賽每方各3人,每局15分,決勝局為每球得分制。比賽時運動員用腳踢球,不得用手、臂觸球,在本方場區內最多只能擊4次球。
在設計毽球比賽時曾有原則為“羽毛球場地、排球規則、足球動作”,但在實際誕生後,最後一條並未落實,其基本動作酷似誕生於1964年的、流行於東南亞的藤球。從發球、主要攻防動作和集體項目設定方面都與藤球十分接近。例如在進攻動作方面,目前毽球的兩種主要進攻動作“高腿踏毽”和“外擺腳背倒勾攻球”,就是藤球在上世紀60年代盛行的進攻動作。在防守動作方面,都允許進行跳起封網和以頭擊毽過網,也與藤球的規則完全相同。所以,目前在我國廣東省和山東省的毽球管理機構就都與藤球管理機構合二為一稱為“藤、毽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