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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類運動項目之一,球場長方形,中間隔有高網,比賽雙方(每方六人)各佔球場的一方,球員用手把球從網上空打來打去。排球運動使用的球,用羊皮或人造革做殼,橡膠做膽,大小和足球相似。
排球(volleyball)運動源於美國。1895年,美國馬薩諸塞州(舊稱麻省)霍利約克市,一位叫威廉·摩根的體育工作人員發明的。當時,網球、籃球很盛行。摩根先生認為籃球運動太激烈,而網球運動量又太小,他想尋求一種運動量適中,又富於趣味性,男女老少都能參加的室內娛樂性項目,就想把當時已廣為流行的網球搬到室內,在籃球場上用手來打。這種游戲開始時,他將網球網掛在籃球場上,用籃球隔網像打網球一樣打來打去進行游戲。但室內籃球場面積較小,網球容易出界,於是他作了某些改進:一是把網球允許球落地後再回擊的規則改為不許落地;二是把網球的體積擴大;三,籃球太大、太重,不能按預想的方式進行游戲,便改試用籃球膽。而籃球膽又太輕,在空中飄忽不定。玩起來不方便,難於控制。但因經過試用效果很好,就決定采用這種球。現在國際標准用球雖歷經百年,進行了千百次的改進,但球的規格和第一代的球幾乎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