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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得知張文秀申訴失敗,就一直有如鯁在喉的感覺。
中國隊另一次失敗的申訴,還沒有畫上句號。場地自行車女團競速賽,中國隊原本獲得金牌,但被莫名其妙改判成銀牌,巧的是,受益的也是德國,中國自行車隊之前因爲申訴被罰款,但他們仍舊在進行第三次申訴,無論結果如何,有勇氣申訴到底是必須的!
其實,中國代表團這次在倫敦奧運會的遭遇,遠不該只進行這兩次申訴。陳一冰吊環失金、丁寧屢遭發球誤判、呂小軍名字被讀錯造
成試舉時間用盡,甚至於洋/王曉理因爲消極比賽而被取消資格,也應該申訴,維護運動員的利益和尊重組委會其實並不衝突。
申訴零勝率的背後,藏着許多奧運會的潛規則。
首先是東道主還債規則。前5屆奧運會,東道主在下一屆奧運會獲得的金牌數比東道主當屆平均下降32.8%,看看英國隊目前的金牌數,就會明白什麼叫東道主優勢,而這種優勢到了下一屆奧運會就會遭遇逆襲。出來混,總歸是要還的,對於中國代表團來說,多幾塊金牌少幾塊金牌而已,但運動員付出的青春和心血,就這樣用來還債了。
其次是歐洲主辦獲利規則。對於一些發源地、盛行地在歐洲的項目來說,如果比賽在歐洲舉行,歐洲運動員的優勢相當大。出征奧運之前,中國擊劍隊就已經做好了應對歐洲裁判的準備。
最後是金牌送人情規則。還記得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李小雙意外丟掉的自由體操金牌嗎?當時奪金的是希臘運動員,因爲亞特蘭大從希臘手中搶走了百年奧運主辦權。陳一冰這次吊環不可思議地輸給了巴西選手,這更好理解,巴西就要砸重金舉辦下一屆奧運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