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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博爾特已經成爲歷史上最偉大的運動員之一。他到底有多偉大?有兩個人也許可以作爲參考。
從田徑項目的歷史來說,卡爾·劉易斯是博爾特之前,最近的一個偉大的田徑運動員。劉易斯和博爾特都曾在同一屆奧運會包攬男子100米、200米和4×100米金牌,不同的是,除了短跑,劉易斯還有另一個戰場,更加成功的項目:男子跳遠——從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到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劉易斯實現了男子跳遠4連冠。
博爾特和劉易斯誰更偉大?必須承認:劉易斯比博爾特更全面,前者短跑和跳遠項目兼顧,後者專注於短跑。但在我看來,從短跑項目來說,博爾特比劉易斯更偉大。因爲劉易斯從根本來說,其實是一個跳遠運動員。
不過,從整個田徑的歷史來講,專注的博爾特是否比全面的劉易斯更偉大。這個問題,我覺得沒人能夠回答。
我認爲:博爾特是歷史上最偉大的短跑運動員,沒有之一。但,他是否就比布勃卡更偉大呢?後者是田徑歷史上最偉大的撐杆跳選手。有人可以舉出布勃卡天下無雙的榮譽來壓倒博爾特和其他任何人:從1983年的赫爾辛基,到1997年的雅典,布勃卡連續6屆贏得田徑世錦賽男子撐杆跳冠軍!博爾特根本不可能實現這樣的壯舉,試問:又有誰能超越他?!
所以,在我看來,要比較各個項目上偉大的運動員,是不可能的事,也是不公平的事。每個項目特點不同,每個冠軍也各有不同。如果一定要說出我心目中的幾個偉大的名字,除了博爾特,我還必須提到格佈雷西拉西耶——埃塞俄比亞人是獨一無二的,他從1500米到馬拉松,實現了不斷自我超越和征服。
另外一個可以跟博爾特相比的,是與他幾乎同時代的邁克爾·菲爾普斯。美國人是一個非常偉大、特別的冠軍,但在我看來,奧運會項目中,田徑還是第一,游泳則在田徑之下。爲什麼我會這樣定位?
菲爾普斯3屆奧運會拿到18塊金牌,但簡單的計算金牌數字,沒有意義。田徑早就出現過這樣兼項包攬的情況。1924年巴黎奧運會,努爾米一人獨得5塊中長跑金牌(1500米、5000米、個人越野、團隊越野、3000米團隊),其中1500米和5000米決賽間隔時間不到2小時。後來,芬蘭代表團因爲擔心努爾米的身體,甚至拒絕讓他參加男子10000米比賽——這個項目,他是衛冕冠軍!
我舉這個80多年前的例子是想說:從某種意義來講,游泳落後田徑80年!
因爲現在的田徑項目,每個項目區別很大,不可能有一個人能在短跑、中跑、長跑甚至投擲項目上都是“專業人士”。而游泳比賽環境單一,一人兼多項是常見的事,此前斯皮茨也做到過很成功,菲爾普斯,只是比他更成功罷了。
因此,菲爾普斯的金牌,只能代表他在游泳項目中的成功,但不能說明他的偉大。
另外,博爾特之所以偉大,還因爲他的個性。不管是邁克爾·約翰遜還是卡爾·劉易斯,或是布勃卡、邁克爾菲·爾普斯,他們都更沉靜、內斂,像博爾特這樣的運動員,我真是從未見過:外向,張揚,願意將自己的成就與現場觀衆分享。他把自己的幸福,帶給了所有的觀衆。而且,他不是在刻意表演,而是他真的喜歡這樣的方式。
謝謝博爾特,不論在北京還是倫敦,都帶來如此多的震撼,讓觀衆發出幸福的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