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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征戰奧運會,斬金奪銀爲國爭光,還要交重稅?拼盡全力爲了一塊獎牌,到頭來有可能虧本?
不錯,這就是發生在美國奧運隊的“杯具”。
爲自己的國家拿到奧運會金牌,不僅意味着至高無上的的榮譽,而且還可以獲得大把的獎金,可以說是名利雙收。
不過美國運動員對此可高興不起來,因爲即便能夠站在奧運會最高領獎臺,他們還得爲金牌和所得獎金向美國國稅局繳納重稅,稅金總額甚至超過他們實際收入的三分之一!
徵重稅沒商量
本屆倫敦奧運會,美國代表團總共派出529名運動員,不論哪名運動員站上奧運會最後的領獎臺,他們都必須爲所獲得的獎牌和所得獎金繳納不菲的稅金。
據美國稅制改革協會透露,根據美國現行稅法,美國奧運獎牌獲得者要繳納高達35%的個人所得稅。
按照獎牌折算的實際價格,倫敦奧運會金、銀牌分別被估價爲675美元和385美元,而銅牌只值可憐的5美元。每名奧運金、銀、銅牌的獲得者,將分別獲得25000美元、15000美元、10000美元的獎金。那麼一名美國奧運獎牌得主,究竟要爲此繳納多少稅款呢?
金牌須繳9000
通過下面的圖表我們可以一目瞭然。以奧運金牌獲得者爲例,他首先要爲自己的金牌繳納236美元,獎金所得稅則爲8750美元,總計8986美元。也就是說,一名奧運金牌獲得者,光是稅款就要繳納近9000美元。
爲自己所得的金牌和獎金交稅,這還不是最慘的。由於美國是發達國家中唯一一個實行雙重徵稅的國家,他們要求公民爲其在海外的收入支付所得稅。美國運動員雖然在賽場上成績出衆,但被他們擊敗的對手則不用向自己的國家繳納相應的稅款。
受本國稅法所致,美國運動員在場上的風光與他們場下實際收益有着很大的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