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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賽場,越來越像個巨大的名利場了。凡進入這個“場”的人,很少有能擺脫榮譽和利益的糾纏而獨善其身的。在這個“場”裏,追名者慷慨激昂,逐利者蠅營狗苟。奧運會早已失去它的原色。中國羽毛球隊這次爲選擇對手而不盡心盡力比賽,就是這種混亂現象帶來的必然結果。
我想,究其奧運會原先的本質,就是給好運動的人,一個證實自己能力的機會,而對這種“證實”的要求,就是兩個字:“求名”。但是自從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後,求名之外又加上了逐利。所以,早就有人疾呼,奧運會已經變味兒已經不再純潔。但是,奧運會的變味兒,應該不是它自己的本意,應該也不是當初把商業模式引入奧運的尤伯羅斯們的本意。被力量日益強大的商品社會“逼良爲娼”,應該是奧運會在或者光榮而貧窮地死去,或者在“爲富不仁”中“健康成長”這兩者之間無奈的選擇。
誰都能看到,在這種大趨勢下,人們的價值觀自然也在不斷變化。這次“羽毛球事件”發生後,人羣中所爆發的不斷白熱化的爭論,正是不同價值觀之間不能調和的衝突。求名者說:不能爲了利益而放棄對自己、對國家榮譽的追求。逐利者則反駁說:從來就沒有純粹的“榮譽追求”,如果有,那也只是“精神潔癖”。他們認爲,體育比賽就是要遵守規則,只要規則沒有禁止,就可以通過任何手段得到自己所能得到的最大利益。
聲明一下,我本人傾向於被人批判的“精神潔癖”。但我不想濫用自己的話語權,去批判那些爲利益而對國家,對集體,對個人榮譽棄之如敝屣的行爲。因爲,求名?逐利?這是價值觀的問題。在不損害別人的榮譽或利益的前提下,向左走?向右走?每個人都有選擇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