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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泰桓僅收獲男子400米自由泳比賽銀牌
國際在線專稿:據韓聯社7月29日報道,在倫敦奧運會男子400米自由泳預賽中,判定朴泰桓犯規的現場裁判員是加拿大人。
7月28日,在倫敦奧運會男子400米自由泳預賽中,韓國運動員朴泰桓先是被判犯規,無緣決賽,隨後韓國代表團上訴成功,朴泰桓又獲得了參加決賽的資格,最終敗給中國選手孫楊獲得銀牌。犯規風波中,有韓國媒體稱,指朴泰桓犯規的裁判是中國人。然而,美聯社報道稱,那名裁判是加拿大人比爾·霍根。
而由於霍根的判罰,差點晉昇8強參加決賽的選手恰好是加拿大運動員,這或將圍繞裁判員國籍問題引發爭議。對此,加拿大泳聯會長指出,裁判員是因為具有(公平判定)能力纔會被選為裁判,排除了他故意誤判的可能性。
國際泳聯(FINA)一位高層人士表示,推翻朴泰桓被判犯規的結果是因為裁判員的誤判,這引起了極大的關注。國際泳聯相關負責人在接受美聯社采訪時,當被問道霍根為何判定朴泰桓犯規時稱,這可能是個錯誤(human error)。但他對現場裁判員判定朴泰桓犯規的具體理由未能給出解釋。
美聯社報道,有可能是現場裁判員發現了另外一名選手在出發階段出現問題後,分不清楚那個選手和朴泰桓的泳道號碼,而判定朴泰桓犯規。
無論如何,犯規判定被推翻後,朴泰桓晉昇決賽並拿下了銀牌。但從某種角度來看,朴泰桓因被判定犯規感到不少壓力,沒能發揮理想,該事件引起的爭論仍將繼續。(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