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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倫敦市內的奧運車輛專用通道。第30屆奧運會將於7月27日至8月12日在英國倫敦舉行。東道主英國派出所有參賽國中規模最大的代表團,參與全部26個大項的比賽。
(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北京奧運會之後,奧運會將回到田徑、游泳、足球、網球、乒乓球等現代體育項目的發源地舉行。但是,包括倫敦奧運會在內,體育大賽中東道主的優勢依然不會消失。
倫敦第30屆奧運會即將開幕,國內外很多人做出的預測,有一點基本一致,那就是中國體育代表團所獲金牌數,將比北京奧運會的51枚有較大幅度的減少。而減少的原因,很重要的一條是沒有了東道主的優勢。
奧運會比賽,東道主的優勢對於本國代表團的成績有多大的影響?縱觀一百多年奧運史,東道主代表團比上一屆的成績有提高的佔絕大多數,大幅度提高的佔很大比例。而到了下一屆奧運會,上任東道主的代表團絕大多數成績都出現下滑,僅有的例外是兩個非常重視體育特別是競技體育的國家,一是澳大利亞在2004年雅典奧運會上的17金,比悉尼奧運會多一枚,還有韓國在1992年奧運會上的12金,與漢城(現首爾)奧運會持平。
東道主對於本國代表團取得好成績的作用如此之大,秘密在哪裡?
對於東道主的優勢,人們最常見的說法是『佔有天時、地利、人和』。這看似不起眼的天、地、人之利,其中大有文章。
東道主的『方便』
1988年漢城奧運會時,筆者負責采訪的項目中有奧運會新成員乒乓球。賽前較早時間,恰看到韓國選手劉南奎等幾人從體育館內走出來,上了一輛專用轎車離開,顯然剛剛訓練完。
這就是東道主的一種『便利』。
賽前,乒乓球項目的競賽委員會事先要安排一個訓練時間表,標明各國家和地區代表隊何時在哪個場地的哪幾張球臺練習。各隊將乘坐大會安排的大巴按此表規定的時間訓練。而東道主隊就不同了,可以在客隊未抵達時來適應場地,尤其在快開賽時,可按時間表、也可在時間表之外的時間練習。他們對場地、燈光、球臺彈性等設備、器材的適應程度,是其他隊伍難以相比的。
東道主隊在飲食方面的便利自然不言而喻。其他隊伍一般都在奧運村餐廳就餐,訓練時間通常無法回奧運村就餐,因為往返時間很長,總教練有時只得買來方便面讓隊員充飢。
參賽的乒乓球高手,勝負往往在一些細微之處。這屆奧運會的乒乓球賽,韓國選手獲得男單金銀牌和女雙金牌。
有一屆全運會,東道主為自己行『方便』,安排某項大球比賽在省會以外較遠的一個城市進行,東道主隊提前一天到達賽地,以逸待勞;而對手第二天乘大巴長途跋涉趕到,沒有多少調整時間,比賽就要開始。這樣的安排,對手雖不滿也難提意見。奧運會比賽東道主隊若有什麼要求,同樣組委會盡可能提供方便,而客隊就沒有這樣的機會。
運動員的衣食住行當中,與身體健康和比賽發揮關系最密切的是『食』。記得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時,奧運村餐廳一開始只供應西餐,中國運動員有不少吃不慣,顯然會對身體狀況有些影響。相比2008年北京奧運會,東道主為來自不同地域、有不同飲食習慣的運動員准備了各色各樣的豐盛飯菜,口味相當不錯。而到了倫敦奧運會,東道主在運動員飲食上大概很難做到像北京一樣完美。
東道主的『時間差』
體育比賽中,有的項目,運動員出場先後,觀眾可能看不出門道,圈內人士則心知肚明。有的項目出場順序的先後甚至可能決定一名選手、一支隊伍的名次。
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體操男子團體賽的結果,就與出場順序關系極大。
中國隊頭一年剛戰勝最強勁對手蘇聯隊,勇奪世錦賽男團冠軍,因蘇聯隊沒參賽,主要對手是日本隊,許多人認為中國人此次一定穩操勝券。沒想到,半個世紀與團體獎牌無緣的美國男隊高居第一,同屬世界一流的中國隊和日本隊卻分列第二、第三名。
秘密主要就在『時間差』。
被認為奪冠呼聲最高的中國隊和日本隊,『恰巧』都被排在早晨的第一組,而美國隊『恰巧』被劃為晚上的最後一組。
早上,裁判們精神飽滿,尖刻又挑剔。有內行人發現,從第二組開始,裁判員評分的『標價』已經提高了。尤其到了晚上,裁判們已經有點疲倦,評分用的鉛筆也不尖了。美國選手為減少失誤,降低了動作難度,裁判員們卻給美國選手打分時非常慷慨。
賽後日本隊總教練阿部和雄說:『這是一場沒有裁判規則的比賽……』瑞士《體育報》在談到裁判員時甚至說,『告訴我給誰加分,我事先告訴你分數』,只要運動員沒有大的失誤,一切都是事先安排好的,在洛杉磯也是如此。
有時大賽之前,突然發生的事故,好像不是有意為之,可是,受害的恰是東道主的主要競爭對手。有一屆全國冬運會花樣滑冰賽前,一對奪冠呼聲最高的冰舞選手正在訓練,音樂驟停,兩位選手正做後蹬腿動作,在前的女選手蹬出去,而反應更快的男選手已經停住,冰刀一下刺入男選手的小腿,骨頭都露了出來。年輕人後來咬牙堅持參賽,還是奪得冠軍。這件發生在上世紀80年代的事令人記憶猶新,但誰也無法弄清那次突然停電的真相。
1986年漢城亞運會,開幕那天下起大雨,參加入場式的中日等代表團被安排在主體育場旁邊的露天田徑場接受安全檢查。檢查人員十分認真,隊伍前行緩慢。中國代表團一位官員見狀不由擔心:安檢後要在露天田徑場等一個多小時,入場後還要站一個多小時,長時間淋雨能不生病?於是,這位官員發令,中國運動員躲進過廳。東道主警察卻命令中國代表團成員回到田徑場。這位官員客氣地解釋並問道:『請問,東道主的隊伍哪裡去了?為什麼他們不站到田徑場上去?』警察無奈,眼看著西裝已淋濕的日本代表團成員也進入過廳。後來,東道主就欠妥的安排向中日等方面表示了歉意。
體育比賽絕非僅僅是運動員之間的較量,特別是奧運會這樣的大賽。
裁判的心理傾向
體育比賽中的爭議,由裁判裁決引發的最多,而爭議中有不少涉及東道主。
在現代奧運會誕生後的『嬰兒期』,賽會的許多方面都不規范。例如,有一項不成文的規定:東道主擁有調遣裁判的權力。裁判員由東道主『考察』『選擇』。這樣選出的裁判員特別是本國的裁判員執法,偏向東道主的可能性很大。
鑒於此,國際奧委會做出決定,從第五屆奧運會起,裁判員不再由東道主調遣,改由其下屬各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選派。
然而,一些比賽承辦方還是會有少數人耍手腕,搞賄賂,利用裁判對比賽施加影響。例如,1980年莫斯科奧運會好幾項比賽出現爭議:男子三米跳板跳水比賽,蘇聯選手入水時水花大濺,只列第五,他以觀眾喧鬧為由要求重跳被允許,重跳後奪冠;而民主德國選手也要求重跳被拒絕。另有墨西哥人抗議裁判偏袒,兩天後得到『懲罰』,該國競走明星已遙遙領先,奪冠在望,卻被判犯規罰出場。三級跳遠比賽,澳大利亞一選手的一次試跳超過奧運會紀錄,高居榜首,卻被判犯規;巴西一位選手也跳出好成績,同樣被判犯規他倆共12次試跳,8次被判無效。金牌最後歸了東道主選手。英國隊教練說,這是不公正的裁決。
法國《巴黎晨報》指出,奧運會盡管使用許多精密儀器來測定比賽成績,但作決定的仍然是人,而賭注、利益和偏見有時要比計算機更有力量。
莫斯科和洛杉磯兩個奧運會東道主,都曾受到國際奧委會表揚。蘇聯在美國等缺席的情況下獲得80金,美國在蘇聯等缺席的情況下獲得83金,先後創造了奧運會一個代表團獲金牌最高紀錄,不能說與裁判的作用無關。
最明目張膽的要算1986年漢城亞運會羽毛球賽,東道主隊在司線員幫助下先後打敗了老牌世界冠軍印尼隊和新的世界冠軍中國隊,被稱為使用了『司線員戰術』。這些司線員竟然在一局比賽中錯判7個『界外球』。當時的羽壇巨星林水鏡提出抗議,他氣憤地說:『在漢城你休想打敗韓國人!』
上述種種利於東道主的判決,很多人用裁判的愛國來解釋。但是,國際體育界都知道,愛國熱情的釋放不能以犧牲人類共同的奧林匹克理想來換取!
為了讓比賽的判決更客觀、公正,許多體育組織一直在不斷地努力。網球大賽引入『鷹眼』技術就是成功的一例。剛剛結束的溫布爾登男單決賽的前幾盤,有件事很值得回味:
費德勒對陣東道主選手穆雷,數次打出壓線球,裁判多次判出界,費德勒有幾次提出『挑戰鷹眼』均獲成功;沒有提出的,『鷹眼』放出的錄像也是壓線,他白白丟分。電視評論員說,裁判有意無意或下意識地做出的判斷,都對東道主選手有利。
北京奧運會跆拳道女子67公斤以上級四分之一決賽,兩屆奧運會冠軍陳中和英國選手薩·史蒂文森的較量。陳中1:0領先,就在離結束還有兩秒時,史蒂文森踢中陳中頭部,但邊裁沒有給她計分。主裁判召集四名邊裁研究,最終仍判定史蒂文森不得分,陳中獲勝。英國隊賽後提出申訴,仲裁委員會征求中國方面意見後改判史蒂文森得2分獲勝。擔任奧運會裁判員的中國跆拳道協會官員說:『從後來的錄像看,當時英國選手的確重擊陳中頭部,這樣的動作應該得分。』
可以看出,至少執法的邊裁在沒有確切把握時會做出了有利於東道主的判定。這大概也可以算是東道主的一種優勢。
北京奧運會之後,奧運會將回到田徑、游泳、足球、網球、乒乓球等現代體育項目的發源地舉行。人們相信,昔日制訂了很多項目規則的東道主倫敦,在組織賽會的各方面都將按規則辦事,一定會有出色的表現。
但是,我以為包括倫敦奧運會,體育大賽中東道主的優勢依然不會消失。文/王俊璞(作者為新華社前資深體育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