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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夏天無人問津的邊緣球員,到今年夏天人見人愛的香餑餑,林書豪在紐約經歷一個夢幻賽季後,又回到了原點——上賽季初曾簽下他卻又很快放棄他的火箭隊。
上賽季“林風暴”席捲全球,讓幾乎所有人都看到林書豪的影響力。對尼克斯隊來說,林書豪就是上座率和電視轉播收視率。單從生意角度看,林書豪無可替代。於情於理,紐約的老闆和股東們都不會放棄林書豪這棵搖錢樹。以致林書豪剛剛進入自由球員市場時,財大氣粗的紐約老闆不禁高調宣稱:“無論別人給什麼價錢,我們都會立刻匹配,誰都別想搶林書豪。”
這也是球迷最關心的話題:究竟火箭隊如何力壓衆多競爭對手,從紐約人的“虎口”中搶到了這塊“肥肉”?
火箭隊給林書豪提供了1份3年2510萬美元的合約,這並非是讓紐約無法匹配的大合同。但這份合同的精妙之處(或說陰險之處)在於,這是一份遞進的合同:前兩年的合同均只有500萬美元,但第三年卻一下子猛增到了1500萬美元。也就是說,如果尼克斯隊匹配這份合同,就意味着到了林書豪合同的第三年,等待尼克斯隊的將是鉅額奢侈稅。
根據NBA去年制定的最新規則,屆時尼克斯隊將面臨最高1億美元的罰款!誠然,尼克斯隊老闆富可敵國,但在如此高額的罰款面前,球隊高層也需要思考:林書豪能不能在未來三年帶來這麼多的價值,萬一他下賽季不行了怎麼辦?
權衡再三,尼克斯隊只得忍痛割愛,他們也許放棄了日後賺錢的機會,但至少能保證沒有因此上繳近億美元的超額罰單——這就是NBA的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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