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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球Handball
球類運動項目之一,其部分規則是在發展過程中由籃球規則演變而來。
項目簡介
現代手球運動起源於19世紀末的丹麥、德國和瑞典。手球比賽最初每隊運動員爲11名,又稱十一人制手球,1965年改爲每隊7名運動員。手球於1936年進入奧運會,1976年奧運會增設女子項目。歐洲是手球運動最發達的地區,整體水平較高,只有亞洲的老牌勁旅韓國隊等少數球隊能與之抗衡。2012年倫敦奧運會手球項目將產生男子和女子兩枚金牌。
手球比賽場地爲長方形,長40米,寬20米,長界線稱邊線,短界線稱端線。端線包括球門線(球門柱之間)和外球門線(球門的兩側)。球場兩端線中央各放置一球門,球門前各有一扇形的球門區和一個比賽場區。場上的線均屬於它們各自界定的場區的一部分,球門線爲8釐米寬,其餘各線爲5釐米寬。比賽場區周圍應有安全區,離邊線至少1米,離外球門線至少2米。奧運會男子手球採用3號球,周長58-60釐米,重425-475克;女子手球採用2號球,周長54-56釐米,重325-400克。
比賽規則
比賽時間分爲上、下半時,各爲30分鐘;中間休息時間通常爲10分鐘。上、下半時每隊各有一次暫停機會,暫停時間爲1分鐘。如果在正常比賽時間結束時雙方打成平局,須雙方休息5分鐘後進行決勝期的比賽。決勝期由兩個5分鐘組成,如果第一個決勝期後仍爲平局,休息5分鐘後再賽第二個決勝期。第二個決勝期仍爲兩個5分鐘,中間休息1分鐘。如第二個決勝期後仍爲平局,將選定一方球門進行擲罰7米球決出勝方。按規則,擲罰球時需雙方各出5名隊員,分別依次擲罰;如仍爲平局,則進行1對1擲罰,直至決出勝方。
奧運會手球比賽每隊只允許報15名隊員,每場比賽在記錄表報名登記14名隊員。比賽時,上場隊員爲7名,其中1名守門員。被認定爲守門員的隊員可以隨時成爲場上隊員,同樣,場上隊員也可以隨時充當守門員。守門員服裝顏色要與場上隊員明顯區別,隊員號碼不變。手球運動員的號碼規定爲1至20號。規則沒有規定運動員必須使用哪一個號碼,但按照習慣,守門員通常使用1號、12號和16號。
手球比賽只許守門員進入球門區,但進攻隊員在完成射門動作球出手後進入球門區或防守隊員在不獲利的情況下進入球門區可以不受罰。手球規則還規定,允許進攻隊員持球走3步,運球后還可走3步,持球不得超過3秒,否則將被判違例。手球比賽中,雙方換人不需經過記錄臺和裁判員允許,只要遵守在本方換人區內先下後上原則即可。
手球規則允許防守隊員用張開的手臂進行防守,用手撥開對方手中的球,但不允許用拳頭擊打對方手中的球。防守隊員可以用身體阻擋對方持球或不持球隊員的移動;可以用彎曲的手臂從正面接觸進攻隊員。但不允許使用推、拉、抱、撞、打、絆等動作,不允許故意向對方身上擲球。手球競賽規則對運動員犯規的處罰有4種:即警告、罰出場2分鐘、取消比賽資格、開除出場。根據犯規時的情況,可判給對方任意球或7米球。手球比賽由兩名權力相等的裁判員共同負責,裁判員在臨場執裁中使用18種標準手勢。
觀賽禮儀
着裝整潔,舉止文明,不要出現侮辱性的語言或向場內亂扔雜物現象;最好攜帶軟包裝的飲料和食物,垃圾要用方便袋或紙袋自行帶出;比賽場館禁止吸菸,手機要關機或設置在振動、靜音狀態;服從賽會組織安排,儘量不要站起來或來回走動,也不要大聲談笑、嬉戲;運動員罰球時保持安靜,罰球后再喝彩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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