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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6月13日體育電(新華社記者李麗、樹文、李錚) 體育時評:體制不改革腐敗難根除
始於2009年的中國足球腐敗案調查與審理,最終以南勇、謝亞龍今天一審被判刑10年半而告一段落。
中國足壇的腐敗是不爭的事實,更觸目驚心的是昔日坊間各種傳聞最終大多都被證實。腐敗滲透到足球界各個角落:球員、教練、裁判、俱樂部、足協官員無一倖免。
一個人的失足也許可用個人道德品質來解釋,而一個系統內大範圍的人員腐敗,似乎不能歸咎於所有搞足球的人都天生貪婪。
中國足球推行職業化近二十年,卻成爲問題叢生的“淪陷區”。其管理體制一直未能完全實行商業化和職業化,卻要在這個體制下做商業化的事情。兩種體制強扭之下的“雙軌制”,讓聯賽成爲官商一體、由行政管理者主導的市場“怪胎”。這是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的先天缺陷。
“雙軌制”造成極不成熟的市場環境,這裏流動着大量的金錢,又由於政企一家、管辦不分,同時缺少必要的監管,因此官商勾結、錢權交易就不可避免地蔓延開來。
所以曾經高舉反黑大旗的足球掌門人,最終會將自己“反”進了監獄。南勇們既是足球的傷害者,也是體制的犧牲品。制度設計這一根本問題不觸動,中國足球改來改去,只能是惡性循環。
道德教育、作風建設,這些當然很重要,但對於一個行業,不能單純依靠個人修養來抵禦利益誘惑。完善的制度,合理的規則,多重的監管,纔是防腐的關鍵所在。
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不完善的體制往往誘人失足;反過來,完善的體制卻可以揚善抑惡。
中國足球成爲一缸渾水的原因在於“無法可依、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體制沒有理順,職業化各種配套措施沒有跟上,而一出問題,本能想到的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欺以欺人。由於種種原因,多年來司法難以介入中國足球,於是渝沈疑案不了了之,甲B五鼠不了了之,龔建平之案雷聲大雨點小,最終積小弊至大錯,到了捂不住的時候,終於崩潰。
制度性的漏洞會導致一系列問題甚至腐敗不絕,因此要消除腐敗,更重要的是要防止腐敗,就必須從體制改革入手,最重要的就是徹底改變官商一體、管辦不分的現有足球管理體制。同時,應該設立司法、商業、稅務等系統共管足球的體系,尤其應該建立司法介入足球的長效機制,起到震懾和懲戒作用,讓足壇後來者欲腐不敢,欲腐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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