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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賽季的NBA常規賽,華裔美籍球員林書豪在紐約尼克斯隊一戰成名。隨後,一股強烈的“林旋風”席捲全球。美國球迷還專門爲林書豪創造出一個新的英語詞彙“Linsanity(林瘋狂)”。北京時間6月1日,美國專利與商標部門宣佈,“‘Linsanity’商標的所有權歸林書豪所有。”
林書豪今年2月14日,向相關部門遞交申請“Linsanity”商標的有關材料。但是在林書豪遞交申請之前和之後,另外三人也遞交了申請。
美國專利與商標部門希望在申請時間優先原則之外,兼顧公平,即誰有資格用“Linsanity”這個商標創造經濟價值。最公平的選擇必然是林書豪本人。當然,如果你想想林書豪擁有的哈佛大學經濟學學士學位,那麼成功爲自己爭取一個商標的所有權,也不是什麼難事了。(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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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一企業2011年就已註冊“林書豪”商標
無錫一家體育用品企業在2011年就成功註冊“林書豪”商標,花費了4460元。
如今林書豪已經在美國取得了‘Linsanity’商標的所有權,那麼林書豪本人在美國註冊的商標和無錫這家企業在中國註冊的商標會不會起衝突呢?
對此,無錫錫惠律師事務所的陸銘律師表示,因爲兩人註冊的地點和範圍不同,所以一般不會起衝突。但如果以後林書豪本人要前往中國發展,想在中國使用“Jeremy S.H.L林書豪”商標的話,他同樣必須得到這家無錫企業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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