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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辦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承辦單位:天津市體育局
三、協辦單位:
天津市河東區體育局
天津市體育舞蹈運動協會
天津三源益康文化體育活動中心
四、比賽時間:2012年9月1日(週六)9時
五、比賽地點:天津三源益康文化體育活動中心體育館(天津市河東區六緯路70號)
六、比賽設項:
代碼 |
組別 項目 |
比賽舞種 |
年齡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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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職業組 標準舞 |
WTVFQ |
不限年齡,自由進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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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業組 拉丁舞 |
SCRPJ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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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職業新星組 標準舞 |
WTVFQ |
不限年齡,自由進入 |
|
4 |
職業新星組 拉丁舞 |
SCRPJ |
同上 |
|
5 |
業餘組 標準舞 |
WTQV |
男、女均爲18-40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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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業餘組 拉丁舞 |
CRSJ |
同上 |
|
7 |
專業院校組 標準舞 |
WTVFQ |
本市專業院校在校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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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專業院校組 拉丁舞 |
SCRPJ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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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壯年組 標準舞 |
WTQV |
男子年齡41-59歲 女子年齡41-54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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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壯年組 拉丁舞 |
CRSJ |
同上 |
|
11 |
常青組 標準舞 |
WTV |
男子年齡60-69歲 女子年齡55-65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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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常青組 拉丁舞 |
CRJ |
同上 |
|
13 |
成人單項組 標準舞 |
W |
男、女年齡35歲以上 |
|
14 |
成人單項組 標準舞 |
T |
同上 |
|
15 |
成人單項組 標準舞 |
Q |
同上 |
|
16 |
成人單項組 標準舞 |
F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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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成人單項組 拉丁舞 |
C |
同上 |
|
18 |
成人單項組 拉丁舞 |
R |
同上 |
|
19 |
15-17歲以下 標準舞 |
WTVFQ |
1997-1996年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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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5-17歲以下 拉丁舞 |
SCRPJ |
1997-1996年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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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4歲以下組 標準舞 |
WTQV |
1999年以後出生 |
|
22 |
14歲以下組 拉丁舞 |
SCRJ |
同上 |
|
23 |
14歲以下女子單人組拉丁舞 |
CRJ |
同上 |
|
24 |
12歲以下組 標準舞 |
WTQ |
2001年以後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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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12歲以下組 拉丁舞 |
CRJ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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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2歲以下女子單人組拉丁舞 |
CR |
同上 |
|
27 |
10歲以下組 標準舞 |
WT |
2003年以後出生 |
|
28 |
10歲以下組 拉丁舞 |
CR |
同上 |
|
29 |
10歲以下女子單人組拉丁舞 |
CR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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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8歲以下組 標準舞 |
WQ |
2005年以後出生 |
|
31 |
8歲以下組 拉丁舞 |
CR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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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8歲以下女子單人組拉丁舞 |
CR |
同上 |
七、參賽辦法:
1、運動員資格:凡具有天津市居住的合法資格,2010年以來連續在本市工作、學習、生活滿6個月以上,身體狀況和年齡符合參賽項目的規定,具有一定運動能力的各界人士均可報名參加天津市第三屆體育舞蹈比賽。
2、代表團(隊):以區縣、機關、企事業單位、駐津單位、駐津部隊、及社會體育組織等爲單位組成代表團(隊)參加本屆運動會,參賽的運動員必須爲所在代表團(隊)所屬單位的職工、官兵、居民及會員等。每名運動員只能代表一個單位參加比賽。
3、本項比賽項目競賽接受個人報名參加比賽。
八、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7月24日—7月31日(每天上午9-11點)
2、報名地點:河東區體育局(河東區津塘路52號體育中心三樓)
3、聯繫人:劉超、李偉,聯繫電話:022-24148382;傳真:022-24148780;郵箱:hdtyj2008@sina.com;13920712790;13821701851。
九、報名要求:
1、參賽選手最多可報2個組別和1個單項。
2、凡有年齡限制的組,不得跨組兼報,以身份證原件年齡爲準,不得男扮女、女扮男。
3、報職業組的選手不得兼報職業新星組,單項除外。報專業院校組的選手不得參加其他組別的比賽。
4、少年組和少兒組以年齡大者一方爲準。
5、各參賽單位統一組隊(3對以上可組隊)報名參賽,參賽選手應認真填寫選手報名表,避免錯報和漏報,各參賽隊需報領隊、教練各1人。
6、參賽選手在報名結束後不得更改組別,如確係錯報而需要更改的,需經大賽組委會同意後方可更改,並交納更改報名手續費200元。
7、所報組別參賽選手不足3對的,組委會有權並組或取消該組別的比賽。
8、凡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明,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和成績,並追究組織單位的責任。
9、各組隊單位認真填寫報名表(包括:代表隊名稱、選手姓名、性別、年齡、參賽組別、領隊、教練姓名、聯繫電話等),報名時需交電子版。
10、參賽選手報名時成人組須帶身份證及複印件,少年組、少兒組選手須帶本人戶口頁複印件及大中小學體育舞蹈運動員註冊證。
11、參加天津市第三屆“體彩杯”全民健身運動會第三屆體育舞蹈比賽的運動員免收報名費。
12、領隊會時間另行通知。
13、報名表見(附件2)。
十、競賽辦法:
1、大賽採用並執行中國體育舞蹈聯合會指定的《體育舞蹈競賽規則》。
2、裁判長、裁判員由天津市體育舞蹈運動協會、大賽組委會選派,並報市體育局、中國體育舞蹈聯合會審覈批准。
3、比賽音樂由大會統一安排。
4、14歲以下組別包括14歲參賽選手,服裝按中國體育舞蹈聯合會新指定比賽服裝着裝,必須按照中國體育舞蹈聯合會指定技術等級金牌以下組合及金牌以下指定步形參賽。
5、評分採取預賽、複賽、半決賽、決賽程序進行。
十一、錄取獎勵辦法:
第三屆體育舞蹈比賽各組別均錄取獎勵前8名運動員。1—3名頒發成績證書、獎牌,4—8名頒發成績證書。
十二、有關規定:
1、參賽選手一律不得穿帶釘舞鞋上場。
2、參賽選手必須佩戴比賽背號,提前20分鐘到檢錄處點名。凡遲到、缺席、不能按時檢錄者,按棄權處理,造成的任何後果由個人承擔。
3、各代表隊的領隊負責本隊的管理工作,配合賽場安排保證大賽順利進行。
4、參賽選手應遵守賽場紀律,如有選手發生擾亂比賽的事件(包括罷賽、起鬨、鬧事等),將取消該對選手的比賽資格和成績。
5、裁判員應秉公執法,不營私舞弊,如發現違紀現象,仲裁委員會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直至通知裁判長停止其裁判工作。
6、各代表隊領隊應嚴格檢查選手的身體健康狀況,參賽選手應提前自行辦理傷病意外事故保險事宜,如未購買保險,參賽選手在比賽期間出現突發事件(如急病,意外傷害等)責任自負。
7、本次大賽最高權力機構爲仲裁委員會,對任何違反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工作人員,仲裁委員會有權做出處罰決定。
8、各代表隊及個人對比賽成績有異議,可以申訴,申訴需交申訴費200元,如勝訴申訴費退還,如申訴失敗申訴費不退。
十三、其他
1、各參賽代表隊及參賽選手的交通、食宿自理。
2、各參賽代表團、運動隊賽前加強對運動員的賽風、賽紀教育,嚴禁運動員服用興奮劑。
3、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4、本規程解釋權屬大賽組委會。
附件下載:
1.天津市第三屆“體彩杯”全民健身運動會體育舞蹈競賽規程及報名表
201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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