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日,外援孔卡擅自公開發表針對教練的不當言論,公然藐視主教練權威,對當前球隊全力備戰亞冠及聯賽造成不良影響,根據廣州恆大足球隊“三五”管理規定及相關隊規,參照教練組處理意見,經公司研究決定,現對孔卡予以處理如下:
一、給予孔卡全隊通報批評並扣罰100萬元人民幣的處理;
二、給予孔卡至少停賽九場(含預備隊比賽)的處理。
請全體教練員、隊員以此為戒,吸取教訓,一切以集體利益為重。一切行動聽指揮,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嚴於律己,刻苦訓練,努力拼搏,奮勇爭先,為早日實現球隊“五年衝擊亞冠冠軍”的目標而奮斗!